来源:日期:2024-01-05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法中介通过微信群或朋友圈等散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法小广告,诱导、协助缴存人利用真实的购房材料、虚假的购房行为频繁买卖交易同一套房产等形式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情况。
我中心严正声明,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第三方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人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使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轻信非法宣传广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对个人和非法中介机构违规骗提骗贷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某为套取公积金,购买某房屋一处,当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次日以购买自住住房为由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12.03万元。同日,其将购得的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产转卖,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公积金中心得知后认为李某属于违规提取,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购买该房屋的目的为套取住房公积金并非自住,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依法判令李某向公积金中心返还违规提取的公积金款项12.03万元。
以案释法二: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刘某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判刑
刘某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紧张,与非法中介联系后通过补缴公积金、伪造资信材料等方式从公积金中心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诈骗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以案释法三:骗提住房公积金,段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作有罪判决
某事业单位职工段某因欠外债无力偿还,想套取住房公积金用以还债,但其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遂使用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到管理部业务窗口试图骗提公积金,被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询问下拒不承认,管理部将线索移交纪委,纪委对段某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最后,段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并作有罪判决。
(撰稿:何静 初审:李秀峰 审核:吴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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