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8-26
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开展以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始终立足行业职能职责,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真抓实干的作风,积极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建立县级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组成的县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本部门真实、准确、可靠的相关基础资料或数据,协助开展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办法,有效推进工作。
积极保障项目经费。根据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要,综合工作任务量、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经费预算。报请财政部门将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积极统筹资金,确保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山丹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总费用575.76万,目前已拨付三家作业单位共计388.16万元。
加强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通过采集和整理县自然资源局年度变更成果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县水务局河流湖泊名录、县林草局森林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等基础资料,形成全面、准确的登记数据库。不断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做好宣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作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及《甘肃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掌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政策法规、技术要求,积极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督促水流、湿地、荒地资源确权工作,加快项目进度。一是做好森林和草原自然资源完成登记单元范围内的检查整改工作。二是协调作业单位互学互促,共享项目实施经验,及时对接核实,防止登记单元的重叠、漏划等。三是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甘肃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做好数据入库及验收准备工作。(供稿: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王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