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材料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0月1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纳入全市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980户(其中:行政单位378户,事业单位602户),较上年增加12户,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322.78亿元,较上年增加16.41亿元,同比增长5.36%,增长因素主要是新增设备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负债总额60.62亿元,较上年增加12.38亿元,同比增长25.66%。净资产262.16亿元,较上年增加4.03亿元,同比增长1.56%。
(一)资产分布、构成情况
1.资产分布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中: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109.12亿元,占33.81%;事业单位资产213.66亿元,占66.19%。按管理级次分,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6.24亿元,占11.23%,县(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86.54亿元,占88.77%。
2.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总额40.20 亿元,占12.45%;非流动资产总额282.58亿元,占87.55%,其中:固定资产97.59亿元,无形资产1.65亿元,在建工程20.13亿元,长期投资0.6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53.35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51亿元,文物文化资产0.13亿元,保障性住房7.79亿元,其他资产0.78亿元。
(二)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从资产类别分析,2022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固定资产(原值,下同)30.04亿元,配置无形资产0.6亿元,新增在建工程10.22亿元。其中,配置固定资产主要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74亿元,设备6.64亿元,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0.66亿元。固定资产配置方式主要为新购及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24.51亿元,占81.59%;调拨3.83亿元,占12.75%;接受捐赠、置换等方式1.7亿元,占5.66%。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48.83亿元(原值,下同),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9.01%,其中:在用147.72亿元,占比98.27%;闲置0.19亿元,占比0.13%;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92亿元,占比0.61%。自用无形资产2.14亿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99.98%,其中:在用2.13亿元,占比99.93%;闲置9.55万元,占比0.04%;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1.78万元,占比0.01%。
(2)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1.4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46%。2022年出租出借收益0.07亿元。
3.资产处置情况
2022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4.45亿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4.45亿元,无形资产24.53万元。从处置方式分析,调拨(划转)资产3.58亿元,占80.45%;报废报损0.8亿元,占17.98%;转让0.07亿元,占1.57%。2022年资产处置收益0.22亿元。
(三)重点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底,土地、房屋资产净值为66.1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0.48%;车辆资产净值为1.1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36%;在建工程资产净值为20.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24%;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净值为153.3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7.51%;保障性住房资产净值为7.7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41%。
(四)资产绩效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市固定资产成新率为64.92%;公共基础设施成新率为98.95%;保障性住房成新率为98.8%。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稳定。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成效
2022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加大盘活力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在保障政权机关运转、促进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责任持续压实。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持续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全市建立起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形成了财政部门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实施具体监管,使用单位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制定《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性可经营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探索性的建立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机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标准(试行)》《风险评估标准(试行)》和《实务操作指引(试行)》,为各部门单位建立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和流程提供依据,着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建设。
(二)全过程管理持续加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资产配置源头约束,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和使用绩效审核资产配置,优先以调剂方式配置资产。规范有效使用国有资产,坚持“物尽其用、能用尽用”,严格审批资产出租出借,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履行逐级审批把关责任,资产处置更加公开透明。资产使用和处置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国库。通过强化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完整。
(三)信息化建设跃上新台阶,管理效果显著提高。通过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财政专网上线运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填报不准确、账卡不符等近百个问题,资产数据信息安全和资产动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与资产规范化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数据应用分析能力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和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全面融合,通过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执行、决算管理、会计核算等业务,建立了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监控管理机制,推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四)强化监督检查,监管职能切实发挥。针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通过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市委巡察、省市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改促管,不断改进资产管理。同时,财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2年开展资产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集中整改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账实不相符、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等3个方面14个问题。开展执法执勤用车、国有农林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加强公路、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资产信息化管理和会计核算,督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规范账务管理,2022年公共基础设施增加9.89亿元,保障性住房增加0.71亿元,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强化管理绩效,资产盘活全面推进。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存量资产的调剂使用,2022年以优先调剂方式为有资产配置需求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调剂办公家具、计算机、仪器设备等500余台(套),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积极盘活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经多次考察调研、衔接洽谈,借鉴省外其他市州的经验,构建市级行政事业性可经营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由市金苑投资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张掖市兴盛源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市政府作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宏盈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张掖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启动建设。
(六)助企纾困,全面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时印发《做好阶段性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落实工作通知》,2022年全市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426个市场主体减免房租254.22万元,有效帮助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渡过难关,对促进就业、繁荣市场、维护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还需加强,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还不严格。二是一些单位资产管理内控体系还不够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流程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存在资产报表质量不高,资产财务核算与资产信息化管理数据还不一致等情况。四是资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不足,资产配置预算约束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构建现代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系,更好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和社会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一)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督促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完善资产管理流程,靠实岗位责任,确保资产管理规范、安全完整。推进资产管理重心从重购置向重管理转变,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充分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二)服务中心大局,发挥资产管理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关于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全面对接,提高从资金到资产全链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信息,深化资产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提供更坚实的依据。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为基础,进一步规范不动产信息管理和财务核算,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发挥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作用,突出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监督与人大、财政、审计、社会等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到“出”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加快推进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质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资产使用质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市兴盛源公司配合做好系统平台的安装、调试、上线运行等工作,落实落细对可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及处置进行市场化运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各类运营资产尽快实现线上交易,实现资产运营效益最大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使其发挥好保障政权运转、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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