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普惠托育”打造“幼有善育”品牌'>
市卫健委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为契机,积极探索普惠托育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托育机构54家,其中普惠托育机构8家,省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4家,共有托位数3123个,每千人托位数2.79个。
构建婴幼儿照护新格局。坚持“幼有善育”工作思路,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幼有善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按照“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落实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完善支持保障体系”的要求,细化开展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速、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提升等“五大行动”。鼓励多方力量参与托育服务供给,形成幼儿园一体化服务、社会机构市场化运营、企业单位内部承办、租赁社区配套用房开办、机关事业单位公办民营等五大托育服务模式。
打造普惠托育新模式。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支持措施,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督等多部门按责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按照“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基本要求,依托1个养育体系健全的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N个普惠托育园机构共同发展。加强对全市各普惠托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对照国家和省上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管控。调度重视托育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压实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织密织牢托育安全网。
开创“幼有善育”新局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为全市适龄家庭提供免费、就近的科学育儿指导。健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监管机制,构建监管部门、托育机构、社会及家长三个层面紧密联系的托育服务生态链。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就业培训规划,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激发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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