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及全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局党委工作要求,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在民族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方面持续用力,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高效及时,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
一是明确职责抓落实。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职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专责创建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密切沟通,精诚合作,帮助少数民族县区、乡镇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建设水平,多措并举督促配齐县区、乡镇、村社必备的救灾装备,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是强化宣传抓落实。紧紧围绕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持续探索“互联网+民族团结”工作模式,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并将其融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工作全过程。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时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市级主流媒体作用,利用市政务网站、张掖应急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筑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思想基础。
三是聚焦重点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民族工作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聚焦“肃南县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以安全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作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少数民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培训服务,督促张掖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做好预防性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摸清风险、找准隐患、整改问题、安全发展,着力提升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立足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督促全市各民族地区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和林长制,深入抓好重点林、牧区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有效保障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积极协调争取防灾减灾相关项目落地民族县区,持续协调落实洪涝及地质灾害补助资金,夯实筑牢少数民族地区防灾根基,为推动共同富裕营造安全发展环境,以良好的创建工作成效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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