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联动共享机制,确保监测设施稳定运行。加强与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会商、任务协作、难题共议、联动监测等工作机制,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互通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国家、省级空气和水质自动站点运维沟通共建工作机制,明确站点联系、运维、协调、监督等各方面职责与分工,确保自动站运维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排查站房外围电力供应、网络波动、周边环境安全防护等硬件设施问题,组织县区分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严防认为干扰问题的通知》,上半年共处理监测站点断电、断网等异常情况14次,有力保障了国家和省级自动监测站稳定高效运转、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强化环境监测管理,确保监测效果真实可靠。制定下发《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工作计划》,对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中涉及废水、废气的30家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测,严把数据审核、上报关卡,通过《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完成监测数据报送和省级共享。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督促企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按时限要求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确保全市自行监测数据上传率达标。深入推进测管协同工作,持续加强执法监测协同增效,积极探索县级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一体化“局队站合一”管理运行模式,实现县级执法监测工作实质性突破。优化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业务备案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平台》实操运用,将网络审核与现场核查有机结合,将社会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社会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确保监测工作科学规范。结合市级监测工作事权,从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和持证率、资质能力、资质范围和时限、监测用房面积及分配、仪器设备数量、种类、使用状态、质量管理等方面对县级监测站能力现状进行详细统计,推动县区监测站建成“县级基本能力监测站”和“县级差异化能力监测站”,按步骤分层次达到有效开展区域内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和市级监测事权监测能力。组织县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开展集中调训,开展现场采样和实验室能力技术培训,提升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配合省厅组织全市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加大监测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力度,提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充分调动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着力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来 源:督察监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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