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日期:2022-09-26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搬迁办、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于9月22-23日对民乐县、山丹县等涉及搬迁任务的县区开展了专项督查,并现场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搬迁程序,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工作资料,加快搬迁进度。截至9月23日,全市涉及2022年搬迁任务的5县区共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14752户,占2022年搬迁任务的97%。已拆迁4606户,占2022年搬迁任务的30.3%。已安置10641户,较占2022年搬迁任务的70%。17个新建安置点主体完工6724套。落实到位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13.17亿元,已拨付使用9.44亿元,占已下达资金的72%。
为充分发挥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及时转发了《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市财政局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从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搬迁范围及资金安排、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资金严格按照用途使用,及时到位,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