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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

来源:张掖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日期:2026-10-23

近日,张掖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资格审查职责不明确、标准不统一、审查不严格等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通知明确,供应商资格审查适用于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组织实施的限额以上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守法原则,严禁通过行政干预,随意调整审核标准等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数量。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错、谁担责”,明确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审查,也可书面委托评审委员会、磋商(谈判、询价)小组开展。资格审查资料要归档备查。

审查内容实行清单化管理,重点包括基本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利益冲突与关联关系、信用资格、政策功能与专项资格、联合体及分包资格、文件规范性等。信用审查统一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严格核查企业规模,不得让大型企业参与。

工作流程上,未开展资格预审的项目统一在开标结束后、评审开始前集中审查,严禁事后补审,先评标后补资格;审查人员签到备案,逐项审查并形成报告归档。结果应用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作废,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展后续评标,依法终止或重新组织采购;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关联关系等行为移交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通知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压实供应商资格审查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要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功能,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职不严、违规准入、档案留存不全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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