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00078/2022-0011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9 15:01: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的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hbj/index.html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通过政务公开栏;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张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本机关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盛和路6号润泉湖公园东侧

邮编:734000

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936-8276671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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