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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工作实际,编制《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法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本单位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二)法规文件:由国家部委和我省制定的与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公开栏目:工作动态、志书编修、年鉴编纂、大事回眸、家谱族牒、古今张掖。
(四)财政预决算: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五)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除在张掖地方志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21号市档案馆9楼907室
邮政编码:734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6-8212438
传 真:0936-822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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