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张掖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职能
2.部门领导
3.部门文件
4.政策法规
5.政策解读
6.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7.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8.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9.涉农政策
10.回应关切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方式,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目和电子信息屏等形式。
本部门信息公开具体网址:市畜牧兽医局网址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受理机构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6-8213268
邮政编码:734000
网上受理:张掖市畜牧兽医局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张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张掖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下载。(加链接)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张掖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本部门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申请事项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五)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六)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不予办理。
(6)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七)申请的收费标准
本部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收取的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本部门不采取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等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部门监察科投诉,也可向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等投诉。
本部门监督电话:8213268 8212019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61号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邮编:734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