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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张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046
文号
张政办发〔2019〕10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10-24 15:15:00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9〕101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张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加快“健康张掖”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76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张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1.实施健康张掖行动。树立大健康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大健康教育体系和部门协作机制,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早期干预,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延长健康寿命。(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逐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切实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绩效评估为手段,深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负责)

3.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机构工作效能。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认真执行《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财政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4.加强癌症和慢病、地方病防治,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落实预防为主的防癌措施;积极推广癌症预防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扩大筛查人群,扎实做好消化系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序推进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慢性“四病”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强化随访管理、用药指导、规范治疗等措施,提高慢性病患者生活质量。落实“十三五”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防治规划,强化监测管理和重点人群干预,持续保持重点疾病低流行态势。(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二、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巩固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不断完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之间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对现有的市级150+N、县级250+N、乡级50+N种分级诊疗病种进行评估、调整,合理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支持县乡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能力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2019年县级至少增加10个病种、乡级至少增加5个病种。所有分级诊疗病种均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制定分级诊疗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内“超支不补、结余归己”的奖惩政策;研究细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6.积极争取卫生项目,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奠定基础。配合做好河西学院医学院临床教育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河西学院负责,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

7.指导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医疗机构积极创建区域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重点带动医疗机构持续发展。推动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推进市级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医联体医共体的主体单位要与各成员单位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和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民乐县、高台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其他县区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鼓励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医改办负责)

8.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从加强团队建设、做实签约服务、完善保障政策、强化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充实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签约服务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扩大初级包、中级包服务比例,充分发挥“1+1+1+1”签约服务团队力量,强化慢性“四病”签约管理成效,持续改进“一人一策”健康帮扶质量,不断提升签约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约质量监管力度,督促落实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负责,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9.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完善有利于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0.认真贯彻落实《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促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河西学院、市人社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11.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改革效果评价工作。市中医医院、甘州区人民医院、民乐县人民医院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的通知》(甘卫发〔2019〕147号)要求,认真落实医院章程制度、完善决策制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15项重点任务。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12.对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按照属地原则,协调完成对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要综合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千分制”等考评结果,建立健全考评结果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签订医保定点协议、重点专科设置、财政补助、负责人晋升和奖惩等挂钩机制。开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13.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落实《张掖市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山丹县开展社区医院试点,10月底前完成试点机构创建评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14.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学习先进经验,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张掖银保监分局负责)

15.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重新制定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目录内要区分进口与国产耗材并制定不同的报销比例。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五、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16.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不低于20%或品规比不低于3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不低于45%或品规比不低于50%;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不低于55%或品规比不低于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不低于50%或品规比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和品规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要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相挂钩,考核后再予拨付资金。加快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负责)

17.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增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总结评估体现药事服务价值的探索和做法。(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市工信局参与)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8.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全力推进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书证合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医疗机构设置与其他部门互为前置的审批条件。持续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落实“四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19.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快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启用双向转诊系统。依托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搭建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开展互联网智慧药房建设。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完善基层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支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20.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有机衔接。强化和发展河西学院医学院临床教学基础建设作用,卫生类中高职院校要重点增加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专业招生数量,压减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医教协同育人机制,推进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紧密衔接,满足医学人才培养需求。(河西学院、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等负责)

21.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贫困区域倾斜。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从21种扩大到25种,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研究加强5个插花型贫困县区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支持鼓励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乡聘村用”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村卫生室缺乏合格乡村医生的问题。(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负责)

22.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中医药先进(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力争临泽县、肃南县列入创建县区,新增1家县级综合医院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全力做好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推进工作,持续加大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GAP(中药材种植标准规范)种植基地,扩大中药材生产基地,带动药农标准化种植。加大中药材企业扶持力度,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建设中药材切片等初加工作坊,提升中药材基地加工转化增值水平,带动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规范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组织开展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评审工作,提升全市中医药人才和中医专科建设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负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县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综合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医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医改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改革政策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形成关心支持深化医改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关于对《关于加快推进张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张政办发〔2019〕101号)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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