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42681
文号
张政办发〔2018〕4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5-21 16:01:16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 201848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进一步加强  

“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1      

     

     

张掖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无害化处置,加强资源化综合利用,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体系;强化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从源头杜绝“地沟油”回流到餐桌问题;切实解决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引发的食品安全和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强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基本原则  

——政府监管,市场运作。按照“放管服”要求,统筹区域建设模式,促进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统一规划建设。改进政府服务管理,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采取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社会共同治理的方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和处置一体化经营,加快推进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和回收体系建设。  

——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原则,借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兰州模式”,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力争实现全市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统一收运和处置。  

——属地负责,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党政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体系。在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加强监管,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运、处置及产品去向等进行全程监控。  

(三)主要目标  

2018 年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工作台账并积极向上争取“地沟油”治理项目;2019年建成“地沟油”治理项目和集中收运处理系统并试运行;2020年“地沟油”集中收运处理系统覆盖到县(区);2025年,建成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网络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畜禽养殖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餐饮服务单位逐步安装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分类处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城市雨排系统、污水管网或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交由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企业运输处理,禁止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交给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覆盖全市的“地沟油”收运系统。 建设统一的“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已经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的县(区),由特许经营企业在已有收运体系的基础上,完成“地沟油”统一收运系统建设。推动“地沟油”收运系统建设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有效结合,以“地沟油”治理带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开展。尚未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的县(区),积极与已经建立项目的县(区)协调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相关项目,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集中进行收运处理,由项目企业送往有资质的“地沟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统一处置和深加工,未经深加工的“地沟油”,不得向外销售。实行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处置资格审核制度,从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取得行政许可。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处置单位应当与产生单位签订协议,建立收运记录台账,按规定报备收运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明显标识,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各县区政府、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 市政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布局、规模和用地。大力培育发展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和相关装备产业,鼓励相关骨干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监控等装备,发展延伸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优势企业组建产业联盟。鼓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深加工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生土熟化剂、土壤调理剂等资源化产品,推动相关资源化产品在土地整治、草原治理、城市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过程中发挥作用,引导企业规模化生产和经营。鼓励企业制定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促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化生产。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符合相关法规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地沟油”产生点、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监控设备,收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试点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粉碎处理。加强对收运、处置企业的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并纳入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行数字化监管,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偷排直排、私收私运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与环境安全。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公安、食药、畜牧、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涉嫌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委网信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食药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县(区)政府要对本区域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的处理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清单,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取得突破进展。(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配套措施。 餐厨废弃物生产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按国家政策执行,加快推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提纯压缩沼气进入成品油(气)销售体系。鼓励使用符合标准的生物柴油、提纯压缩沼气等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资源化产品及专用设备纳入资源综合产品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目录。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规定和制度,探索建立一套从产生、回收、运输、处置到循环利用,衔接严密、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加快“地沟油”检测技术和便携式检测仪器研发。加快“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为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激励。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市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省上对 “地沟油”治理有成效的县(区)以奖代补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贴政策。(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兽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督查考评。 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采取重点督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出色的县(区)和单位给予表扬,对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任务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要将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列为县(区)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药安委办、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及典型经验,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推进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食药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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