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41255
文号
张政办发〔2017〕14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9-12 11:22:44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7144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十三五”  

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11      

     

     

张掖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为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战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促进张掖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依据《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现状和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贯彻“强基础、建机制、严监管、促规范、防风险、保安全”的思路,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监管保障能力,全面治理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监管,实现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和安全状况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目标。    

1 .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到位。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市、县(区)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机构6个,肃南县整合食品药品、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资源,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大队。设立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管所69个、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65个,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281个,划分监管网格197个;全市核定食品药品监管编制489个,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897名,构建起了覆盖市、县(区)、乡(镇)的行政监督网、稽查执法网和日常巡查网,三级协同、三网联动、城乡一体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2 .风险防控机制渐趋完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巡查、追溯、督查、问责等制度,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演练中心教授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会商、排查警示机制,实现了风险分级监测、质量分类抽检和可疑产品现场筛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主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列单销号,清除问题隐患,净化消费环境。在零售药店配备药品便民查询机496台,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设置食品安全信息溯源机60台,初步实现了质量信息便民查询。强化过程监管,实行以网格化和记分管理为主的日常巡查,市场监督覆盖率、质量抽检完成率、风险管理实现率、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处置率全部达到100%,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  

3 .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备。加强食品药品技术审评、认证检查队伍建设,设立食品药品技术审评检查员库,审核入库122人。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17个,覆盖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进食品药品检测监测资源整合,设置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个,85个食品快速检测室,临泽、高台县率先在全省完成检验检测质量体系认证。食用农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稳步推进, 设置市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 检验检测 机构6个, 形成了以市级食品药品和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的“2+N”技术监督体系。  

4 .综合治理成效日益显现。深化药品风险评估防控,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建立规范化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正品标本室,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覆盖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电子追溯、安全信息“外置化”、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生产经营“阳光操作”等措施,整治行业突出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9392起,移送司法机关278件,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5 .社会共治格局正在形成。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实施信用评定,推行负面清单、消费警示、红黑名单,为社会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推行食品质量信息查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食品安全示范县3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09个,引领企业规范发展,提高行业诚信自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331投诉举报电话”“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传播食药科普知识,激励公众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社会知晓率达72.5%,工作满意度达62%,多元化共治共享格局初步形成。  

6 .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 强化入市指导,优化许可审批,积极构建“放得下、接得住、批得快、管得好”的食品药品审批政务环境,产业呈现“井喷成长、推动消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发展态势。十二五末,全市 食用农畜产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26500多家,其中畜禽养殖屠宰2088家,食品19200余家,药械2100家,化妆品近3100家,食品相关产品7家。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态势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影响安全的风险与因素依然存在。  

1 .监管体制机制尚需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体系不够统一,统筹协调监管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力,地方党委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还需要强化。食品药品标准管理、风险评估等分属不同部门,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尚未真正形成。市、县(区)、乡(镇)监管规范不统一,监管差异化有待改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到位,部分案件移送难、处理难、打击难。基层监管所经费保障、执法装备、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风险防控等机制还不完善,加之新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能,加剧了工作压力,影响了主责履行,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 .信息化监管水平亟需提高。信息化建设基础投入不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执法稽查、监督抽样、电子追溯、舆情监测等平台相对分散、后台管理薄弱、信息对接不足、数据传送卡顿,信用体系关联度不高,制约了现代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影响了监管效能,智慧监管效果没有全面显现。  

3 .市场风险依然较高。农牧业投入品管理乏力,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滞后,果蔬、畜禽、水产在种植养殖、运输贮存中违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屡禁不止,食用农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出具率低,无法形成有效的质量追溯闭环责任链条。食品药品产业结构不平衡,企业“小、散、多、乱”,发展基础薄弱,市场竞争力不强,时有“一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之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容忍度降低、敏感性增强,给执法监管与保障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三)环境与机遇  

“十三五”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食品药品安全既是“十三五”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强力保障。    

1 .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到了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的要求 李克强总理指出“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健康中国,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市委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持续加大投入,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2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公众小康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饮食用药由“吃饱饭、有药用”的数量需求,上升为“食要安全营养、药要安全有效”的质量追求,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考验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健全治理体系,提升综治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环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现实需求。  

3 .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市委市政府提出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既面临着结构性调整的挑战,也处于全面发展的 战略机遇期。随着《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提上日程,配套文件陆续出台,给食品药品安全法制体系建设完善提供了良好支撑。与“十二五”期间形成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都为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立完善高效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为中心,构建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为主线,形成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防控安全风险,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科学监管和产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民生。始终把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积极处理政府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焦点难点,以工作实绩惠及于民、树信于民、塑形于民。  

2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职能转变。深入贯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实现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规范行为,文明执法,科学监管,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3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技术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监管机制改革,健全审批认证、巡查监管、飞行检查、督导督查、随机抽检、明查暗访、联动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推进检验检测、风险监测、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融合,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4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分级分类防控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加强事后监督,全面排查风险,实行清单管理,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切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由事后查处向主动排查、先期预防为主转变。  

5 .坚持社会共治,发挥监管合力。强化地方“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明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协作联动,扣紧监管链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宣讲、媒体宣传、协会自律、消费维权作用,形成全民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局面。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 ,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行政管理、检验检测、智慧监管、人才队伍五大支撑体系,力争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法规制度更加健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严密高效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具备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法制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水平、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  

2 .具体指标  

1)食品药品安全权重在党政综合考核体系中各占2%,“党政同责”落实率100%,高效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2)农牧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规模达50%以上,“三品一标”种养殖占总量55%,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使用率90%以上,产地证明出具率100%,地产主要品种例行检测合格率98%以上。  

3)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率100%,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4)市、县(区)、乡(镇)监管队伍中的药学、食品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比例逐年提高,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市级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  

5)食品药品风险监测与质量监督抽检批次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0%。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基本药物生产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药物地产品种抽样检测合格率100%  

6)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100%全覆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达到460/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260/百万人。  

7)食品生产经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覆盖到食品生产环节的95%以上,食品品种的90%和食品经营市场的80%以上。  

8)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率100%,药品经营企业GSP符合率100%,年度跟踪检查率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行率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达标率100%,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标率100%  

9)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打造平安餐饮。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明厨亮灶”比例达10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10)加强食品药品技术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级检验机构的化学药和中药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全项检验率不低于80%;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覆盖辖区产品的60%以上;县级食品检验机构100%具备基本理化和细菌学监测能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  

11)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所有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覆盖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7个。  

12)依法治食治药,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率100%,行政案件信息公示率100%,执法案卷评查率100%,假药和大案要案司法审查率100%  

13)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问题隐患排查率100%,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不合格后处置率100%  

14)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个,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100个。  

15)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与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衔接,切实发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性作用。  

16)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所有乡镇,科普宣传站达到70个;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17)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传递有序,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规范,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8)应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监管门户网站,融合基础数据、抽样监测、风险警示、应急处置、舆情监测、移动执法、电子追溯等子系统,实现系统内部联动,平台对外衔接,监管数据共享,基础信息公用,推行智慧监管,化解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改进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构与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实现“四有两责”目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考核评价与绩效评估机制,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巩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继续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和检验检测体系,推进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加强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履行监管职能。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类管理,推行分级审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统一许可标准,规范核查行为,促进食品药品放管服改革。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全面完成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建设项目,推进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与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快速检测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设立快检室,形成以市级检验机构为中心,县级检验机构合理分布,乡镇快速检测筛查,企业市场自检为补充的全方位、层级式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更新监测设备,提高检验水平,提升监测能力。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队伍,配备基础装备,完善处置制度,强化信息报告,加强舆情监测,深化应急合作,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应急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推进信息化监管。加强与省级监管部门的业务数据信息衔接,建立覆盖全区域、全品种监管基础信息的数据库。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体系,建立稽查执法移动系统,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集散一体、高效运行的投诉举报和稽查办案系统。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社会大众即时查询的扁平化信息服务。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 + ”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信息专网向乡镇监管所延伸,实现办公、稽查、执法、审批、视频会议上下一体化。四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编制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分类别分层级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办案、问题排查、应急处置等基础技能教育培训,提高综合能力,优化知识结构,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有效性、规范性、依法性。参照省上标准,补充省上配备不到位的食品药品执法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现代化装备。五是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机制,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间、部门科室与稽查、市场巡查与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检查机制,制定联合执法、联席会商、信息交流、舆情传递等制度,及时发现风险线索,适时分析研判,排查隐患。六是健全违法犯罪惩治机制。制定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案件查办、督办、协调和指导力度,促进相关部门执法到位、惩处到位、打击到位。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侦办机构,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监督平台的对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严打重治合力,强化严惩重罚的威慑作用。    

(三)构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风险发现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监管,做实日常巡查,做细风险排查。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高风险品种的系统性排查,提高问题的发现率,提升风险的预警性。二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市级每3个月、县级每2个月结合日常监管、抽样检验、督查飞检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及时处理隐患问题,全面防控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全过程风险控制。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的源头治理,严把投入品、添加剂、原料购进验收、质量检验检测、生产过程控制、在线风险检测和产品留样等风险点管理,提高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四是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联动、问题防控等制度,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及时发布抽检、案件和安全形势信息。加快智慧管理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风险,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食用农畜水产源头治理,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投入品监管关和标准化生产关,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管理和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总量达300个以上,种植养殖占总量55%以上,全面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全面禁止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经营使用,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100%,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合理规划设置屠宰点,推行集中区域养殖屠宰和检疫监管,屠宰检疫率100%,病死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县城以上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二是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入市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监管,大中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全面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信用评价、负面清单覆盖率100%,“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等阳光操作覆盖率100%,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入率、应用率和“电子一票通”索取率达到95%以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率、零差错率100%。三是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强化风险管控,保障GMPGSPGPP有效实施,完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转型升级,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推进中药质量提升计划,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强化特殊药品源头治理,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剂企业100%建立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企业100%建立正品标本室,成品留样率、原辅料留样率达到100%。加大食品药品质量抽检频次和力度,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药品评价性抽检、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水平。深化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在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和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高风险和高值耗材类医疗器械的常态化监管,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可追溯率达到100%。五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养殖水产、洗消保洁、冷链产品、流动摊贩、农村市场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产品,开展突出问题“净网”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产品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化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完善动态评估机制,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细化食药、农业、畜牧、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厘清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形成事明责清的履职机制。科学划分市、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权,建立“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和分工负责、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针对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开展执法监督,分析趋势性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完善两库一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推进基层规范化执法,统一执法内容、程序、文书、标准,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应用说理性处罚决定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享案件信息,探索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办案机制。三是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执行执法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日常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六)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支持媒体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社会舆论正确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氛围。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发展食品药品义务监督员、协管员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促进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建立食品药品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权威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开展食品药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社会正能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二是强化行业自律。支持、培育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行业教育功能,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规范水平。强化食品药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第一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    

(七)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加大基层监管所硬件、软件投入,完善工作规范,推进格式化检查、网格化监管、规范化执法,提高日常监管效能。稳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化比例,至“十三五”期末基层人员到岗率100%。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规范化标准配备县(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保证基层监管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职责、有考核、有设施、有装备。三是提升基层队伍素质。加强基层教育培训,采用请进来指导、送出去学习、集中强化授课、实战实训锻炼、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强化监管法律知识,提高巡查稽查技能,提升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 一是强化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全面简政放权,提升服务和保障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能力。完善网上办事机制,简化办理流程,压缩许可时限,规范核查标准,提高审批效能。对食品药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审,全程指导服务。推动食品药品领域先进技术、产品、服务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培育前景好、影响大的产品引领市场发展。大力支持行业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的融合,有效提高产品流通的时效性和质量安全性。二是服务食品产业发展。支持食品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快速发展,给予政策指导、快速审批、质控技术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指导。加大餐饮服务业的硬件升级改造,制定优惠政策,推动质量提升,防止餐桌污染,把好食品安全最后关口。三是支持医药产业做强做大。立足区位优势,加大药品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医药企业与科研院所、检验机构合作,提高研发能力,引进、培育生物制药和中药材种植加工项目,挖掘资源优势,激发市场活力。支持骨干企业收购、兼并零售单体药店,发展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壮大医药商业流通。加大对企业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提高能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四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跟踪培育一批对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有贡献的食品、药品和中药材种植加工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竞争力和集中度,提升食品药品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九)加强食品药品信用建设 一是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制定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实现与相关部门信用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大信用结果的公开与联合惩戒力度,实现风险与信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分类管理。二是健全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建立企业“一户一档”信用档案,推进不合格药品招标采购“一票否决制”制度,实现食品药品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共享查询,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三是开展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系统,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和“文明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布企业、产品的信用情况和和违法违规信息,激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典范,惩治失信企业,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四个最严”、加强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对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用新思维分析新情况,用新举措应对新形势,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民生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抓紧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如期落实。    

(二)强化保障投入。 加大财政扶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供资金保障,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需要。要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基础上,建立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人员、经费增长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切实保障项目建设,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资金保障。    

(三)完善政策措施。 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保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系统性要求。合理划分地方事权,着力解决上下级权责不清、权责不匹配等问题。要完善招标采购、医保报销、药品价格行为监管政策,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要积极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食品医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四)严格考核评估。 将规划任务落实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终期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十三五期末张掖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附件  

     

     

“十三五”期末张掖市食品药品安全  

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序号  

指标体系  

主要指标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技术支撑  

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  

建成实验大楼,投入使用  

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县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具备基本检验能力    

县(区)政府    

乡镇食品快检室    

达到设备齐全、方法规范、结果可用的要求    

市、县(区)食药监局、肃南县市场监管局    

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建成市、县7个检测中心    

县(区)政府、市农业局    

2    

源头治理  

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  

50% 以上  

市农业局    

农畜产品“三品”认证品种    

300 个以上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应用率    

90% 以上    

市农业局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屠宰检疫和病死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    

98 %以上、100%和100%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3    

风险管控  

基本药物检验合格率  

100   

市、县(区)食药监局、肃南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监督抽检数、合格率、后处置率    

4 批次/千人、98%以上、100%    

药品监督抽检覆盖率、合格率、后处置率  

100% 100%100%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县区覆盖率    

100% 覆盖    

市卫计委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百万人/年)    

药品460,医疗器械260    

市、县(区)食药监局、肃南县市场监管局  

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等阳光操作覆盖率    

100%    

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加入率、应用率和电子一票通索取率    

95% 以上    

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率、零差错率    

100% 100%    

药品GMPGSP、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率    

100% 100%100%100%    

     

 

序号  

指标体系  

主要指标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4    

责任落实  

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体系  

100%  

市、县(区)党委、政府  

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 “四个最严”落实率    

100% 100%    

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示范城市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    

市、县(区)食药监、农业部门    

5    

基层基础  

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基础设施、执法装备配备率  

100% 100%100%  

县(区)政府    

药学、食品和法律相关专业占比    

90% 以上    

市食药监局    

建立市级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    

100%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经费    

专项监管和协管员经费列入预算    

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6  

绩效评价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示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率  

100%  

市、县(区)食药监局、肃南县市场监管局  

网上审批、案卷评查、大案要案司法审查率    

100% 100%100%    

市、县(区)食药、公安部门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和知晓率    

70% 以上、 80%以上    

市、县(区)食药监局、肃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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