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00102
文号
张政办发〔2018〕1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8-09-13 17:57: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8〕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张掖市2018—2020年

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产业扶贫行动,防范因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造成贫困户种养产业财产损失,助推全市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12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批农业保险计划申报的通知》(甘农牧发〔2018〕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定向、精准、特惠”的保险扶贫工作思路,按照“成本垫底、收益托底、六大产业全覆盖”和“三年兜底、五年平衡、普惠与特惠兼顾、贫困户一户不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发展,聚焦保障贫困户种养产业收入稳定,构建“中央补贴品种、省级补贴品种、市县补贴品种”相互补充的风险保障体系,分年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工作,助推全市贫困户到2020年如期顺利脱贫。

(一)2018年目标任务。2018年中央补贴预算已经确定开办的玉米、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森林等5个中央补贴品种及中药材省级补贴品种不再扩面。积极组织实施省级新增肉牛、肉羊、高原夏菜、设施蔬菜、育肥猪、鸡等6个省级补贴品种,同时支持县区开办“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支持。

(二)2019年目标任务。普遍执行提标降费后的新标准,在积极开办争取到的中央、省上补贴品种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央补贴险种,如春小麦、春油菜、肉牛、育肥猪等中央保险品种。在推进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扩面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县区开办“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支持。

(三)2020年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的扩面工作,继续支持县区开办“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补助资金支持。

2018—2020年各年开办的所有品种优先覆盖截止当年全市尚未脱贫、重新返贫和新识别的全部贫困户,在此基础上再向非贫困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展。

二、保险方案

以保障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种养产业收入稳定为目标,积极开发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产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产业发展和贫困户收入稳定保障体系。

(一)保险品种和费率。2018年继续开办5个中央补贴品种的成本保险和中药材收入保险省级补贴品种,增设开办肉牛成本、肉羊成本、高原夏菜目标价格(含种植成本)、设施蔬菜收入(含棚体损失)、育肥猪目标价格(含养殖成本)、鸡收入等6个省级补贴品种。同时大幅度提标降费,各保险品种的具体保额、费率、保费分摊比例按照“附件1”规定执行。

(二)种养产业综合保险。积极组织实施甘肃省种养产业综合保险,对投保人的种养产业提供一揽子风险保障。(投保单示例详见“附件2”)

1.产品名称:甘肃省种养产业综合保险。

2.保险对象:在保障贫困户的基础上,将非贫困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也纳入保障范围。

3.保险标的:2018年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共12个,一是现已开办的玉米、马铃薯等5个中央补贴品种及中药材省级补贴品种;二是增设开办的肉牛、肉羊、高原夏菜、设施蔬菜、育肥猪、鸡等6个省级补贴品种。市、县区开办的“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一并纳入。2019年、2020年保险标的根据实际开办品种确定。

4.单位保额:每一个品种按照物化成本、完全成本或者平均产值的约定比例设定保额。

5.保险责任: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贫困户种养产业损失的风险,全部予以保障。

6.保费分摊:为体现贫困户特惠原则,减轻贫困户保费自缴压力,从2019年起,将省级补贴品种的保费分摊比例统一设置为:省级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50%、贫困户自缴10%;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非贫困户等投保主体按照省级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40%、自缴20%的比例分摊保费。市级财政比照中央品种农业保险政策,继续按30%的比例对甘州区应承担的保费补贴予以补助。中央补贴品种按照既有规定分摊保费(育肥猪未正式纳入中央补贴品种前,视同省级补贴品种)。中药材保险,2018年按照今年4月省财政已下达计划分摊保费,从2019年起适用新规定。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以奖代补”政策。鼓励结合自身产业特点,积极开办花卉、蔬菜制种、甜叶菊、板蓝根、驴、鹿、特色林果等特色保险品种。按照“先行向省农牧厅、省财政厅报备,年底奖补”的原则,凡是在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备案的“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根据实际开办情况给予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同时,争取“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一并纳入甘肃省种养产业综合保险。

(四)特色农险支持农村“三变”改革。鼓励各县区与保险经办机构围绕农村“三变”改革需要,设计开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股金分红履约保证保险等特色保险产品,建立健全农户参与“三变”改革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开展。

(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参保脱贫。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贫困户参保农业保险,贫困户自缴保费可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流程。县区政府是农业保险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下发的申报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精神,县级政府组织逐级申报保险计划,经省上分解下达保险计划和资金后,市、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同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落实保险工作任务。

(二)承办机构。全市执行统一保额和费率,县区政府在选择保险经办机构时,主要以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和理赔服务能力为考虑条件,原则上原承保的保险机构尽量稳定,同一县区内的贫困户种养产业保险由一家保险经办机构承保。已经承保中央补贴品种的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拒绝承保同一县区内贫困户的保险业务。县区政府可根据各保险经办机构年度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情况,考虑调整次年度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区域和份额。

(三)保险服务。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擅自变更保额和费率,要从服务“三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局出发,积极向农民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相关知识,依法依规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查勘定损、承保理赔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同时,加强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险工作台账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确保“五公开、三到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每月5日前定期向县区政府及其农业、畜牧、财政、林业、扶贫等部门通报理赔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经办公司等为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及时向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备案“一县一(多)品”特色保险险种,积极争取省上特色险种一次性奖励补助;市财政局负责农业保险、自然灾害附加意外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等工作,加强对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并根据2019、2020年全市开办的中央、省级补贴险种,以及承保覆盖面逐年提高的实际,把当年农业保险市级补贴及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建立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机制,会同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市商务局等部门权威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保险及果类扶贫产业保险业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森林及果类扶贫产业保险承保到户、查勘定损和赔付兑现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提供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帮助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办理相关手续;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动态跟踪检查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组织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协调解决;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种养产业基础数据,配合提供农产品交易价格信息,协助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和保险经办公司核实承保数据的真实性;国家统计局张掖调查队系统负责配合提供各县区农产品价格信息;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提醒农业生产经营者及时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协助保险经办机构探索开发气象指数类保险产品,免费为受灾贫困户提供气象灾害证明及相关服务;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指导监督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及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省上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有关规定提取和列支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用于宣传推广农业保险、做好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

(二)加大资金筹措。坚持财政、帮扶单位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筹集保费。在市、县区财政筹集本级保费补贴资金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帮扶单位、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帮助筹集保费。按照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意见,鼓励使用扶贫资金对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助。通过多元化的保费筹集方式,有效降低各级财政和农户保费的筹集压力,为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县区政府要承担农业保险实施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农业保险方案制定县区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好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选择、贫困户情况摸底、保费资金筹集等工作,动员发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确保对贫困户产业保险“一户一保”落实到位。

(四)加强监督考核。市、县区农业、畜牧、财政、林业、扶贫、金融、保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考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在全市公开通报,与下一年度农业保险工作计划、保费补贴资金和承保机构经营业绩相挂钩,奖优罚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等手段,向广大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提高其对农业保险的知晓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引导其积极投保农业保险。

附件:1.甘肃省保险品种保额费率及分摊比例一览表

2.甘肃省种养产业综合保险投保单示例

附件1

甘肃省保险品种保额费率及分摊比例一览表

单位:元

序号

品种

甘肃提标降费

甘肃现行标准

各级保费分摊比例

保险金额

费率

单位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

单位保费

中央补贴

省级补贴

市县补贴

农户自筹

1

中央补贴品种

马铃薯

高保额(成本保险)

700

3.0%

21

700

5%

35

40%

25%

15%

20%

低保额(成本保险)

700

3.0%

21

500

5%

25

40%

25%

15%

20%

2

玉米

高产示范区玉米(成本保险)

1000

4.0%

40

1000

5%

50

40%

30%

15%

15%

大田玉米(成本保险)

600

4.0%

24

500

5%

25

40%

30%

15%

15%

3

青稞(成本保险)

400

3.5%

14

250

6%

15

40%

30%

20%

10%

4

棉花(成本保险)

600

3.5%

21

500

6%

30

40%

30%

15%

15%

5

牦牛(成本保险)

2000

6.0%

120

2000

6%

120

40%

30%

20%

10%

6

藏系羊(成本保险)

400

6.0%

24

300

6%

18

40%

30%

20%

10%

7

能繁母猪(成本保险)

1000

5.0%

50

1000

6%

60

50%

20%

10%

20%

8

奶牛

荷斯坦(成本保险)

10000

5.0%

500

5000

6%

300

50%

30%

10%

10%

西门塔尔及其他(成本保险)

8000

5.0%

400

50%

30%

10%

10%

9

冬小麦(成本保险)

300

4.0%

12

250

6%

15

40%

30%

15%

15%

10


森林

公益林(成本保险)

500

2‰

1

500

2‰

1

50%

30%

15%

5%

商品林(成本保险)

600

2‰

1.2

600

2‰

1

30%

25%

15%

30%

11

春小麦(成本保险)

500

3.5%

18

-

-

-

40%

30%

15%

15%

12

油料作物(成本保险)

400

4.0%

16

-

-

-

40%

25%

15%

20%

13

育肥猪(成本+目标价格保险)

1000

5.0%

50

-

-

-

50%

20%

10%

20%

14

省级补贴品种

肉牛(成本保险)

7000

4.0%

280

-

-

-

0%

40%

40%

20%

15

肉羊(成本保险)

700

4.0%

28

-

-

-

0%

40%

40%

20%

16

蔬菜

高原夏菜(成本+目标价格保险)

2500

4.5%

112.5

-

-

-

0%

40%

40%

20%

17

设施蔬菜收入保险(含棚体损失)

13000

4.0%

520

-

-

-

0%

40%

40%

20%

18

鸡(收入保险)

40

5%

2

-

-

-

0%

40%

40%

20%

19

苹果(收入保险+期货)

4000

4.5%

180

2000

6%

120

0%

40%

40%

20%

20

中药材收入保险(当、党、黄三种)

2000-3300

5.0%

100-165

2000-3300

6%

120-198

0%

40%

40%

20%

备注:
  1.中央补贴的马铃薯、玉米、青稞、棉花、牦牛、藏系羊、能繁母猪、奶牛、冬小麦、森林10个品种和省级补贴的苹果、中药材2个品种,2018年按照今年4月省财政已下达计划标准执行,
     2019年开始适用提标降费后的保额费率及保费分摊比例。
  2.2018年新增开办的肉牛、肉羊、高原夏菜、设施蔬菜、育肥猪、鸡6个省级补贴品种适用提标降费后的保额费率及保费分摊比例。
   3.育肥猪在未正式纳入中央补贴品种前,视同省级补贴品种,省、市县、农户三级保费分摊比例为4∶4∶2。
   4.春小麦、油料作物2个中央补贴品种,根据争取中央保费补贴预算情况,决定是否开办。

附件2

甘肃省种养产业综合保险投保单示例

(2018年度)

尊敬的投保人: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组合保险所适用的条款,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您填写本投保单并不表明本保险人已承保,保险人核保通过后将为您签发保险单。

投保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被保险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建档立卡档案号


保险期间

自    年    月    日   时起
至    年    月    日   时止

户主姓名


总保险金额


总保险费


保险品种

坐落地址

单位保额

(元)

费率

单位保费

投保数量

(亩、头、只)

单项保额

(单位保额*投保数量)

(元)

单项保费

(单项保额*费率)

(元)

□种植业保险

高产示范区玉米(成本保险)


1000

4.0%

40




大田玉米(成本保险)


600

4.0%

24




冬小麦(成本保险)


300

4.0%

12




马铃薯(成本保险)


700

3.0%

21




棉花(成本保险)


600

3.5%

21




青稞(成本保险)


400

3.5%

14




中药材(收入保险)


2000-3300

5.0%

100-165




苹果(收入保险+期货)


4000

4.5%

180




高原夏菜(成本+目标价格保险)


2500

4.5%

112.5




设施蔬菜收入保险(含棚体损失)


13000

4.0%

520




□养殖业保险

能繁母猪(成本保险)


1000

5.0%

50




荷斯坦奶牛(成本保险)


10000

5.0%

500




西门塔尔及其它奶牛(成本保险)


8000

5.0%

400




牦牛(成本保险)


2000

6.0%

120




藏系羊(成本保险)


400

6.0%

24




育肥猪(成本+目标价格保险)


1000

5.0%

50




肉牛(成本保险)


7000

4.0%

280




肉羊(成本保险)


700

4.0%

28




鸡(收入保险)


40

5.0%

2




□森林

商品林(成本保险)


500

2‰

1




公益林(成本保险)


600

2‰

1.2




□其它特色品种

花椒(收入保险)


3000

4.5%

135




核桃(收入保险)


2000

4.5%

90




油橄榄(收入保险)


3000

4.5%

135




百合(收入保险)


7000

4.5%

315




枸杞(收入保险)


3000

4.5%

135




桃(收入保险)


3000

4.5%

135

























张掖市《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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