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19628
文号
张政办发〔2017〕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1-22 17:08:07
是否有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已经201715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7

 

 

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3)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90号)精神,结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分人群类别,统一按每人每年150元确定缴费标准;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

本意见自2017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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