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人社局财政局张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89521
文号
张政办发〔2015〕19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顾文霞
生成日期
2015-11-05 11:58:34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5〕190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市人社局财政局张掖市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张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10月19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张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04号)规定,我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4个县区列为一类县区,民乐县、肃南县2个县列为二类县区。综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所在县区的地域、工作环境、交通便利程度和距离城区远近等客观因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依据在所驻乡镇单位工作时间,按单位所在县区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详见附表)。

三、经费保障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单位性质、原经费渠道和拨款比例,分别由市财政和单位负担。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相关问题

(一)各单位要严格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从次年1月1日起停发原享受的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补贴自工作人员到所驻乡镇工作之月起发放,工作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多次调动工作的人员,确定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时,其原在乡镇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借调到享受范围单位之外的工作人员,从借调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回原单位工作的,从实际回单位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工作人员请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请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均不得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五)新参加工作的见习期(试用期)人员从转正定级的当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六)在乡镇工作的年限,达到享受高一档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规定年限的(满12个月为1周年),从次月起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七)因工作需要到乡镇工作的人员,如挂职干部、双联驻村干部等,按照甘人社通〔2015〕2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后,《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改进我省乡镇浮动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发〔2007〕31号)同时停止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列入实施范围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线,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及基层干部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前,要对当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发放标准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各单位要严格发放要求,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准确发放,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从单位公用经费中全额追缴违规发放资金。

本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张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表

    附件:

 张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表

                                                                        单位:元/月

单位名称

乡镇工作年限及补贴标准

所在县区乡镇

10年以下

满10年不满20年

满20年以上

市水务局

张掖市黑河干流管理总站

200

300

400

甘州区二类乡镇龙渠乡境内

张掖市节水灌溉试验研究中心

200

300

400

甘州区二类乡镇乌江镇境内

张掖市水务局酥油口水库管理所

300

400

500

肃南县二类乡镇马蹄乡境内

张掖市水务局平川水文站

200

300

400

临泽县二类乡镇蓼泉镇境内

市林业局

张掖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

300

400

甘州区二类乡镇碱滩镇境内

张掖市寺大隆林场

300

400

500

肃南县二类乡镇康乐乡境内

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

300

400

500

肃南县二类乡镇马蹄乡境内

张掖市森林公安局寺大隆林区派出所

300

400

500

肃南县二类乡镇康乐乡境内

市农业局

张掖市玉米原种场

200

300

400

甘州区二类乡镇乌江镇境内

张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170

270

370

甘州区一类乡镇新墩镇境内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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