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16853
文号
张政办发〔2017〕21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1-04 11:47:18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7〕210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业经营主体从保护耕地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提高耕地质量,遏制违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行为的发生,使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有量,促进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 结合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把耕地保护列入村规民约,将激励政策与耕地保护绩效相挂钩,充分调动和落实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责任。    

(二)规范有序。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政府财力,以及耕地面积、耕地质量等因素,合理制定耕地保护激励办法,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推进耕地保护激励工作落实。    

(三)分级负责。 各县(区)政府是落实耕地保护激励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激励政策的制定、落实等工作。市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单位做好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 耕地保护激励措施的落实,应当充分征求县区有关部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代表的意见,积极宣传典型案例,切实接受各类监督。    

三、激励范围及对象    

(一)激励范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其它一般耕地。    

下列耕地不纳入激励范围: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土地用途的耕地、长年撂荒的耕地以及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二)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四、激励措施    

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加大耕地保护激励力度。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未发生破坏或毁坏耕地行为、无违法占用耕地、耕地保护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 织,从 以下方面给予鼓励和支    

(一)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给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益事业、农民宅基地建设。    

(二)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省、市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用于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和提升耕地质量。    

(三)优先安排涉农项目。 市发改、财政、农业、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单位优先安排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效节水灌溉、国家玉米制种基地建设等项目,用于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和提升耕地质量。    

(四)建立耕地保护激励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适时调整耕地保护激励措施,提高耕地保护的积极性。耕地保护激励措施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耕地 荒整治结果等相挂钩。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耕地保护激励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土地整治项目和相关涉农项目,切实提升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的工作实效。    

(二)落实保护责任。 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承包经营权面积、防止耕地“非农化”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管护责任、耕地保护责任等相关内容,切实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被非法占用、不撂荒、面积不减少、地力不下降。    

(三)实施村级民主管理。 各县区要积极建立村级土地民主管理机制,建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议事班子,落实民主管理创建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制定土地民主管理村规民约,建立土地民主管理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和公开制度、土地动态巡查制度、耕地保护监督制度,落实土地监察网络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有效制止违法用地,将矛盾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公告公示制度。 各县区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安排制定耕地保护激励方案,并将方案和结果列入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在乡镇公示栏、乡镇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向广大群众公开,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加强监督管理。 要将耕地保护激励工作纳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和耕地保护激励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破坏或未办理相关手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经查实,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外,一律取消相关责任主体享受的激励政策。要对安排实施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和效益;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将建成的工程设施移交管护人,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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