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2-00117
文号
张政办发〔2022〕8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开
责任部门
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2-06-06 15:02:54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22〕82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交通强国甘肃方案》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一屏四城五区”目标定位,推动全市绿色交通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绿色发展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零碳城市”创建方案,利用三年左右时间,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减排降碳、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和绿色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任务实施重点突破,加快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引导物流企业货车清洁化更新换代,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绿色出行方式,构建公交为主、合理分担的交通出行体系,形成“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绿色交通发展协同机制,力争张掖绿色交通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行动

1.加快临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创建步伐。用好临泽县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机遇,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建设城区公交停靠亭35处、乡镇公交换乘站5座、停靠亭68个,采购更新纯电动公交车和班线车辆,搭建智能公交监管、智能公交调度、公交出行服务、公交一卡通、公路建管养“五位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形成交通运输、邮政寄递、供销配送协同共享的末端农村物流节点,打造“彩虹动线+新能源助力+客货邮融合+城乡一体运营”的绿色交通样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责任单位:临泽县人民政府)

2.总结示范经验,稳步复制推广。以临泽经验为模板,积极主动争取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支持,“十四五”期间分批启动其他5县区开展客货邮融合、公交都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等创建工作,着力在公共交通运营、物流配送、绿色能源动力推广应用等方面形成系统成熟的体制机制,各项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出租汽车淘汰更新行动

1.有序推进巡游出租汽车更新。结合巡游出租汽车报废更新计划,在车辆出厂前融入彩虹元素,2022年8月底前,完成甘州区159辆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新能源车任务,到“十四五”末,全市1956辆巡游出租车70%以上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实现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化,引领带动社会车辆更新换代,打造靓丽彩虹动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严把网约出租汽车准入关。尽快出台《张掖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张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网约出租汽车准入条件、标准,坚持运营车辆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清洁能源汽车为补充的网约车发展方向,着力推动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替代应用行动

1.推进城市公交汽车电动化。持续加大我市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占比由目前的49.3%上升到100%(其中:2022年更新72辆、2023年更新53辆、2024年更新47辆),在公交车更新、公交停靠站点、新能源充能设施建设中体现彩虹元素,打造彩虹公交、彩虹站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引导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2先行投放氢燃料电池客车30辆,在甘州区市区公交、丹霞大景区直通、景区摆渡、公务出行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有序启动氢燃料电池客车替代燃油客车计划,推动公共交通领域节能降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促进班线车辆走清洁低碳路线。引导农村班线客运、省内短途旅游客运和景区客运企业加快燃油车辆向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客车转型,鼓励购买投放新能源车辆,加快长途客运燃料结构向低碳方向转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城乡物流绿色配送示范行动

组织开展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区申报,制定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和动力重型货运车辆电力、氢燃料、清洁能源推广计划,逐步推进城市配送车辆清洁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便利通行政策,鼓励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合理设定货车禁限行时段、路段,充分利用夜间时段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货运配送车辆错峰出行,错时排放。鼓励长途货运车辆清洁能源化改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新能源动力设施配套提升行动

1.加快公用型充电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到2025年,建成充电站120座及分布式充电桩7500个以上,逐步形成与新能源车辆发展需求相匹配、适度超前、布局均衡、便利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氢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氢能产业延链补链工作,招引落地绿电制氢、燃料电池制造、绿氢化工、规模储备、加氢站建设、科普展示、创新研究、检测维保等项目。2022年新建加氢站(综合能源站)3座,到“十四五”末规划建设不少于7座,实现县区城区、重要景区加氢站基本覆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

3.加大智慧智能停车设施建设。加大现有停车场地升级改造,推广停车位共享使用模式,完善静态交通监管和运行体系,缓解停车难问题。到“十四五”末,各县区规划新建28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智能停车场,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互联网+”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为新能源汽车和绿色交通发展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构建拓展ETC应用场景。探索建立ETC智慧服务平台,拓展“ETC+车生活服务”应用场景,实现ETC+智慧停车、智慧洗车、智慧加油、智慧充电等全场景无缝衔接,打造具有特色的“ETC+车生活服务”“交旅融合绿色通行”发展样板,构建安全便捷出行新模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工信、自然资源、商务、邮政管理、供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绿色交通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负责督促落实各分管领域重点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国家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积极研究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奖励补助政策,研究制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县级统筹管理细则,支持城市绿色公共交通发展。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在运输结构调整、车辆设备更新、环保措施落实等方面执行相关政策标准,更好承担社会责任,培育创建一批绿色交通示范企业。加强政策协调衔接,强化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

(三)加强要素保障。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政府服务,加大对绿色交通项目支持力度,在项目立项、审批、用地、环评等环节和办理相关手续方面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争取财政性资金对绿色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创新金融工具,拓宽绿色交通发展融资渠道,鼓励支持绿色交通发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督查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将绿色交通发展绩效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和部门、单位工作考核体系,研究建立奖惩机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对绿色交通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价考核,工作成效显著的在项目申请、奖励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


政策解读:《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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