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助力地摊经济增强城市活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151
文号
张政办发〔2020〕3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0-06-16 16:12:08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20〕3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助力地摊

经济增强城市活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助力地摊经济增强城市活力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张掖市助力地摊经济增强城市活力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深化便民服务,促进就业创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的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为抓手,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以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搞活地摊经济助力经济复苏,推动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正确处理好管与放、点与面、法与理的关系,加快发展地摊经济。在疫情防控常态形势下,各县区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绿地、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秩序,不造成油烟、噪声、废水污染,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允许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结合实际划定摆摊设点范围红线,明确允许占道经营和禁止占道经营的区域,合理划分摊点类别,实行归类经营。禁止在学校、医院、政府部门门口及附近摆摊设点。

二是坚持有序发展原则。在不影响城市运行、不干扰市民正常生产生活、不污染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城市空间,全力助推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发展。

三是坚持守法经营原则。加大对街面和市场秩序监管力度,规范占道经营秩序,维护公共空间有序,引导商贩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各县区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市场消费需求,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步行街、夜市、小商贩占道区域等经营范围,规划经营者数量和规模,规定经营时段,打造城市生活消费风景线。

(二)主动服务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宣传,通过告知承诺等多种形式,引导商贩、店外经营者、占道经营者按照划定的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协调解决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问题,配套完善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等设施设备。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大街面和市场秩序监管力度,通过“绣花一样精细”的管理,引导摊位有序摆放,保持环境卫生,倡导守法经营,杜绝假冒伪劣,维护街面公共空间有序,督促排除安全隐患。

(四)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原则,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让从业者严守法律底线,促使其规范运行,保障地摊经济发展。

五、工作职责

各级公安、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城管执法、供电、环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按职责抓好服务保障、秩序规范、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公安部门:维护摊点摊区正常治安秩序,及时解决出现的治安矛盾纠纷。结合“地摊”人流、车流集中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部署警力,规范流动摊位交通行为,引导“摆摊人”使用合规车辆。对“地摊”“夜市”集中的主要街道分时段进行重点管理,切实保障“地摊”“夜市”集中地区道路畅通。

商务部门:会同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规划,划定街道、步行街、夜市、小商贩占道经营区域范围,确定经营者数量和规模,划定经营时段,开辟市场经营。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地摊经济资金支持力度,将摊点摊区建设、设施配套等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地摊经济区域实施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和服务,加强风险防控,依托县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小摊点食品原料进行快速抽检,建立食品原料溯源台账,把好小摊点食品安全关,科学防控地摊经济食品安全风险。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测摊点摊区环境污染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住建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摊点摊区必要的供水、供气及垃圾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

卫健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摊点摊区市场卫生防疫工作,强化摊点摊区药品销售管理。

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引导摊位有序摆放,规范占道经营秩序,维护街面公共空间有序。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摊点摊区供电需求,加大用电安全监管。

环卫部门:负责完善摊点摊区环卫保洁措施,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业时间,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频次,保持摊点摊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助力扶持地摊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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