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620700004/2021-00201
文号
张政办发〔2021〕4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9-09 15:46:58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21〕42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切实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作用,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在动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甘政办发〔2021〕1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一)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推进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程序定期给予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获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征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自2021年4月1日起,继续贯彻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的符合相关政策的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市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企业办税便利程度。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办税渠道,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分税种的集成申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动产办税实现“一窗办”“网上办”。继续推行“不来即享”“项目管家”等纳税服务措施,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服务措施,继续深化“银税互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张掖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四)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各级各部门的收费项目,一律以《张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张掖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上述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上述清单或未经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财税支持政策

(五)落实新引进企业增值税划分政策。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7号)精神,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县区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市级分享17%部分全留县区,市级不再参与分享,直接增加县级收入。县区新引进企业实行清单制管理,由县区财政、招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共同核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支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实行“核定税收基数、超收按比例返还”的阶段性财税激励政策, 2020—2021年,市、区两级分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基数部分,2年内50%返还经开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甘州区人民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贯彻落实财政资金奖补政策

(七)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总部,经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在张掖市设立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在我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正式运营一年后,形成的市级财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奖励。鼓励县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统筹自有资金、新引进企业省、市返还的增值税分享资金,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鼓励对成功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的引进人(指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商协会等非考核主体和个人,公务人员除外),给予一定额度奖励。(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市级部门要统筹使用市级专项资金和省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科技计划专项、科技创新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以及数据信息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和符合产业要求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提供资金融资支撑

(九)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省上已经设立的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包含清洁生产、节能环保、军民融合、数据信息、先进制造、文化旅游、清洁能源、通道物流、中医中药、循环农业10支子基金)、生物医药产业创投基金、现代农业产业创投基金、新材料产业创投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认真研究基金支持投向,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做大做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管好用好我市设立的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确保基金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山水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十)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金控集团、市农投公司等部门已经成立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担保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连续3年),成立张掖肉牛育种繁育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牛产业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相关规定,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共定位,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在保本微利、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聚焦支农支小业务,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甘肃金控张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府金融办、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支持保障

(十一)坚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安排预算时按照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要求,积极落实支持政策,强化政策衔接匹配,集中投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效能、加大招商引资等工作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统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十二)加强绩效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支持重点任务和项目早落地早见效。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研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优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及时纠正偏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有关支持政策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和同步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让有关支持政策更好发挥作用。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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