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张掖市推进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0-00034
文号
张政办发〔2019〕6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5-28 17:30:00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19〕65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张掖市推进

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019年张掖市推进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张掖市推进农村炕烟炉烟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从源头上解决烟煤污染和冬季“烟雾围城”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张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推进2019年全市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改变燃料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的,在2018年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2019年继续推广使用新型农村节能环保暖炕、清洁炉具,全市完成农村炕烟炉烟治理3万户。

二、治理模式

各县区要充分尊重农户的需求意愿,按照农户不同类型的取暖方式,结合实际选择以下治理模式。

(一)改造为碳纤维电热暖炕(电暖炕)。即采用以电为能源,以内置高分子碳晶纤维材料的多层实木板为发热体和散热源,以远红外线低温辐射加热的方式达到取暖目的改造模式。

(二)改造为智能恒温暖炕(水暖炕)。即采用以热水为介质,自来水经热水器加热后,由循环泵输送到内置热水管的炕板,通过热水散热进行取暖的改造模式。

(三)改造为炊事采暖一体化暖炕(炉连炕)。即采用以煤为燃料,以热水为介质,以炉膛内置热水管、使用二次燃烧技术的低排放炉具为燃烧设备,热水管内热水由循环泵输送到水暖炕板、暖气片进行取暖的改造模式。

(四)高效低排放炉具改造。即采用二次供氧技术,有效控制供氧量和空气过剩系数,达到燃料充分燃烧,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火炉改造模式。

三、治理任务

各县区以城郊乡镇为重点,按照“整村推进、应改尽改、一户不漏”的工作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农村土炕和小煤炉。年内全市完成整治3万户。其中:甘州区完成10000户,临泽县完成4500户,高台县完成5500户,山丹县完成5500户,民乐县完成4500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19年张掖市推进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例会制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对本县区炉烟炕烟污染治理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进一步细化分解市上下达的治理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大气办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出的问题,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强力推进治理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治理任务未完成或治理未见效的县区,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严把工作环节。一是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在本县区开展土炕、小火炉改造的相关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信息、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消防安全、售后服务等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施工企业,要确定专门的监管部门统一备案。二是招标确定施工企业。各县区要按照公开透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从通过审核的施工企业中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质量可靠、售后便捷、群众认可的施工企业开展炉烟炕烟治理工作。三是集中进行施工改造。各县区政府和相关乡镇要成立本县区、本乡镇炉烟炕烟治理项目实施小组,组织实施炉烟炕烟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监督施工企业高标准施工,按时限要求集中攻坚,要及早动手,从现在开始立即组织开展工作,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四是严格开展核查验收。各县区相关乡镇政府要对本乡镇土炕、小火炉治理情况建档立册,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治理一户、验收一户”要求,以户为单位建立治理档案,以村为单位汇总整理成册,以乡镇为单位形成验收资料。治理工作完成后,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施工单位、农户进行整体现场核查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四)加大资金扶持。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政府补贴和农户自筹的方式,全力助推农村炉烟炕烟污染治理顺利实施。审计部门要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冒名顶替、重复虚报、套取补助等违法违纪行为。对治理后仍使用土炕的农户,相关乡镇要予以相应处理,对监管不到位的乡镇、村社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注重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和炕烟炉烟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炕烟炉烟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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