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21-00178
文号
张政办发〔2021〕3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1-07-13 16:20:00
是否有效

张政办发〔2021〕35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进一步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张掖市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36号)精神,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引向深入,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和审批服务信息全过程共享,推进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便利化建设,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落地,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瞄准“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定位,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把市场主体感受作为改革评价标准,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为导向,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和审批服务信息全过程共享。各县区、各部门7月底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对标全国先进地市工作经验,对表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找准差距短板,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评价,针对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改革成效提升。

(三)坚持创新突破。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应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超越”。

(四)坚持工作宣传。充分用好宣传媒介平台,精心组织策划,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流程再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改办”)负责牵头将一般能源、一般通信等工程建设项目引入审批流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一般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一张表单及配套资料。市工信局负责牵头制定一般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一张表单及配套资料。更新再造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更新审批流程图,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一般政府投资类、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类、一般工业类、一般交通及水利类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85个、65个、55个、90个工作日以内)。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对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定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助推第五代移动通信、医疗、教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工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市通信共建办等相关各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7月底前完成)参照市级项目审批流程图,制定本县区切实可行的优化服务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综合服务窗口要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辅导服务机制,提高审批咨询、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帮办代办、“互联网+”等服务模式。持续破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各县区政府,9月底前完成)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系统涉及事项办理规范指导,精减优化本行业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材料,提升审批办理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加强“多规合一”平台业务平台运行管理,推进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储备信息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全面开展区域评估,明确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公布采用区域评估成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措施,积极推行“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将区域评估成果集成于“多规合一”平台,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安局、市林草局、市湿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其他相关各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联合测绘工作。制定联合测绘工作机制,精简明确联合验收所需测绘要求,对于项目验收涉及的土地、规划、不动产等测绘内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实现联合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避免重复测绘,积极探索推进全流程联合测绘。(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

(四)规范项目立项用地和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办理。进一步精简用地批准环节,压减规划审批用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相关审批结果实现证照电子化。加强“数字国土”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矢量数据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数据及时共享,确保“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中数据及时更新。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相关事项办理规范指导提升工作时效,推进既有业务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深度融合。(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

(五)精简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等相关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零收费”进驻,健全完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公布办理(服务)指南,明确使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月底前完成)

(六)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全面优化完善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阶段办理。建立政务与水气暖接入联动机制。无外线工程接入水气报装分别不超过2个、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供暖报装不超过20个工作日,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坚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各县区要指导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一站式”集中服务和主动服务,推进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既有业务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信息共享、深度融合,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游局、国网张掖供电公司等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月底前完成)

(七)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功能提升改造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制定并公布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其他各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月底前完成)对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探索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0月底前完成)

(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加强工程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坚决杜绝通过预审实施实质性审批、“表面”压缩审批时间、“秒批”、“体外循环”、线下办理等现象;全面实行跨层级在线审批,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市工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全面推广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在项目审批中的应用,各审批部门应认可其他部门签发的电子批文和电子证照,审批结束时同步签发相关联的电子批文和电子证照。(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11月底前完成)

(九)提升事项审批规范化管理。加强工程审批系统运行使用全过程线上监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建立完善审批用时管理机制,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实行审批节点用时亮灯预警控制,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市工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月底前完成)

(十)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环评审批系统等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深度融合,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赋码为唯一依据,实现项目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市工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供需协调、规范使用、争议处理、监督考核、安全管理等数据共享制度。(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改办分工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湿地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各相关单位配合,11月底前完成)统一完善项目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技术标准和基础条件,搭建项目审批全链条数据交互平台。(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改办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施工现场监督、房地产管理等相关系统平台协同应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十一)建立招商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机制。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强化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窗口作用,建立权威高效的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着力提供“全程式、跟踪式、管家式”代办服务,解决跨区域、跨层级审批问题。鼓励针对十大生态产业、“十四五”重点产业项目,成立一一对应的工作专班,精准“定制”项目审批流程“进度图”,实现全过程无缝衔接,压缩项目审批跨度总用时。(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湿地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学习先进,锐意创新,先行先试,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机制创新、系统功能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

(十二)提升工业园区审批服务效能。在各类工业园区内充分发挥告知承诺、区域评估等改革优势,对项目建设涉及的评审审批事项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入驻该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免费使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湿地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分工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9月底前完成)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实现“拿地即开工”。探索开展“以函代证+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积极推行“交房即办证”,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月底前完成)

(十三)进一步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市工改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审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市工改办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行业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和经费,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湿地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7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推进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和提供经费保障,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报市工改办备案。(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月底前完成)

(十四)健全督导考评及工作评估机制。强化分级分类督导和考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力度,按月开展考核评价,及时通报考评结果,持续推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任务责任统一化。(市政府办,市工改办负责,长期坚持)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估,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市政府办,市工改办负责,11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报市工改办,积极打造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工作的样板县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长期坚持)

(十五)强化工作宣传,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工作协调,精心组织策划,充分应用张掖日报、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平台等媒体媒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确保改革工作“件件有报道、月月有更新”,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落实,长期坚持)市司法局要积极推动修改或废止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关制度,通过立法修法巩固成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支持和保障。(市司法局,长期坚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举措、新尝试,争取省级层面的试点,争取省级厅局的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湿地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国安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局、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各单位,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定期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具体工作调度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工改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领域的创新突破行动。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考核通报。综合运用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创新突破行动进行跟踪问效。将工改工作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对考评成绩进入全市前列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县区以及市评前三名的城市,进行加分奖励;对考评排名靠后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县区以及市评后三名的县区进行约谈;对有关部门和市自主创新的在全省、全市领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全市复制推广。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审批事项全流程在线监管,保障项目建设落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1〕35号)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