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张政发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省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04/2018-29257
文号
张政发〔2017〕3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4-26 17:34:00
是否有效

 

 

 

 

 

 

张政发〔2017〕30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

省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7〕5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将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是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着力推进“六大建设目标”和经济建设八项重点任务。要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顺势而为,精心谋划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举措办法,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强化工作指导,紧紧围绕分工负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推动任务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对照《2017年省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与省上主管部门衔接,落实具体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靠实靠牢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切实形成市、县(区)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抓任务落实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推进方案和任务台账要求,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逐项逐月盯紧落实,特别是对凸显区域发展特色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更加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新成效。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各县(区)、企业的衔接沟通,帮助和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责任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对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为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抓好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督查考核局。市督查考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推进重点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

 

附件:2017年省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2017年省政府下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

落实国家去产能各项要求,在引导退出和企业自愿的基础上,2017年计划关闭煤矿2处、退出产能18万吨。

市发改委

 

肃南县政府

2

把妥善安置去产能分流人员作为重中之重,重点解决好职工分流安置问题。摸清涉及化解钢铁煤炭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基本情况及分流安置渠道,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处理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力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措施,督促有关企业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执行和落实各项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

市国资办

市人社局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总工会

各县区政府

3

坚决把去库存与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购房、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用好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库存持续下降,有效防范房地产风险。2017年全市计划去库存70万(其中:甘州区33万、临泽县6.2万、高台县10万、山丹县10万、民乐县10.8万)。

市房管局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甘州区政府

临泽县政府

高台县政府

山丹县政府

民乐县政府

4

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等方面的工作,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市政府金融办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人行张掖支行

张掖银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5

规范政府债务申报,加强对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责任,清理化解隐性债务,加大到期债务偿还力度,把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

市国资办

人行张掖支行

张掖银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6

把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清单化、折子化,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用工、用能、物流、融资等经营性成本。引导企业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内部挖潜,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区政府

7

坚持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重点在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8

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0万吨(其中:甘州区41.5万吨、临泽县15万吨、高台县16万吨、山丹县18.5万吨、民乐县26.5万吨、肃南县2.5万吨)。

市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

9

围绕蔬菜、马铃薯、食用菌、优质林果等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种养植规模。全市新增蔬菜面积10万亩,新增设施蔬菜1.2万亩(其中:甘州区0.5万亩、临泽县0.25万亩、高台县0.25万亩、山丹县0.07万亩、民乐县0.13万亩)、马铃薯1万亩、水果1万亩,发展食用菌面积6000亩(其中:甘州区2000亩、临泽县250亩、高台县250亩、山丹县1500亩、民县乐2000亩);提升深加工能力,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新增以红枣、葡萄、优质梨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基地4万亩,提质增效8万亩。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着力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畜牧局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10

严控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产品1个(其中:甘州区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7个;临泽县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3个;高台县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3个;山丹县绿色食品3个、有机产品1个;民乐县绿色食品3个;肃南县绿色食品1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规模)的比重达到50%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11

细化落实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上半年各县区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市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2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市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

13

加快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136家(其中:甘州区2500家、临泽县650家、高台县650家、山丹县1250家、民乐县1720家、肃南县366家)。新(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合作社)100个。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0家。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畜牧局

 

各县区政府

14

引导支持滨河集团、甘肃金南瓜生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祁连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星派伟业家具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祁连红枣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研发生产有市场需求的轻工产品。

市工信委

市科技局

市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

15

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幅达到省上下达指标。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

16

加快张掖“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进程,着力推进产业布局全域优化、服务设施全域配套、特色产业全域融合、市场开发全域联动、监管治理全域覆盖、旅游发展全域统筹。重点抓好张掖丹霞大景区开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7%。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

17

深度挖掘开发民俗文化资源,加快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支持肃南县举办首届祁连玉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做大做强祁连玉、肃南裕固文化等知名品牌。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18

实施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配合省上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发改委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19

进一步强化“一号工程”意识,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全年计划脱贫3212人(其中:甘州区200人、临泽县1000人、高台县600人、山丹县600人、民乐县800人、肃南县12人)。

市扶贫办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20

完成建制村通硬化路;完成自然村通硬化路和“油返砂”公路专项调查工作,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

市交通局

 

各县区政府

21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质量,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扶贫办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22

加大教育扶贫力度,落实1+19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精准扶贫学前教育等7个专项支持计划,重点实施面向精准扶贫户和农村学生招生计划;落实学前教育免(补)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等资助政策;落实5个插花型贫困县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政策;执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市教育局

 

各县区政府

23

大力推进健康扶贫,抓好《张掖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实行贫困人口大病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提高报销水平,实行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下降3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特殊病纳入大病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等优惠政策。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24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巩固提升已建成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等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实施体育惠民工程,新建乡镇及社区惠民工程8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个,笼式足球场6个,健身路径工程50个;积极申报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6个。

市文广新局

市体育局

 

各县区政府

25

发挥产业扶贫关键作用,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试点县工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富民产业培育。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扶贫办                 国开行张掖分行           肃银行张掖分

各县区政府

26

积极推行科技扶贫、旅游扶贫等模式,以全市65个贫困村为重点,开展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创新创业“三个一”行动。选择开展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创新创业“三个一”行动的贫困村建立服务站(店),通过电商网络、乡村旅游、三农服务、信息推介、扶贫培训等方式,创新电商应用,带动农产品销售,培育农村创业者,达到创业孵化、农民增收、科技扶贫的目的。组织开展旅游企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指导旅游企业开发适合贫困户的旅游产品与旅游服务项目。

市科技局

市旅游局

市扶贫办

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27

创新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合作共赢机制,增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能力。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28

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务工技能精准培训力度,全市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训7万人次以上(其中:甘州区2.002万人次、临泽县1.093万人次、高台县1.133万人次、山丹县1.156万人次、民乐县1.265万人次、肃南县0.351万人次)。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全市完成农民科技培训10万人次(其中:甘州区3万人次、临泽县1.5万人次、高台县1.5万人次、山丹县1.5万人次、民乐县2万人次、肃南县0.5万人次)。

市人社局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市妇联

市科技局

市扶贫办

各县区政府

29

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5个插花型贫困县区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加大涉农扶贫资金县级统筹使用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各县区政府

30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支农支小支弱覆盖面,努力为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众和社会薄弱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人行张掖支行

张掖银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31

实施“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

市扶贫办

 

各县区政府

32

认真落实“853”精准脱贫管理办法和“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严格贫困人口脱贫管理。

市扶贫办

 

各县区政府

33

全面落实“科技创新30条”政策,出台《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意见》,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市工商局

市政府金融办 市双创办

各县区政府

34

围绕省上支持重点计划,积极申报争取省级科技项目20项以上。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35

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省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5家以上。

市科技局

市工信委

市双创办

各县区政府

36

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强创业、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张研发创业。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完善孵化、实训、培育等服务功能。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创业就业贴息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注入担保基金(其中:市财政300万元,甘州区200万元、临泽县100万元、高台县100万元、山丹县120万元、民乐县120万元、肃南县60万元)。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市双创办

市财政局

市工信委

各县区政府

37

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培育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协调推进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市科技局

知识产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

各县区政府

38

依托市创富中心建设张掖科技大市场;与河西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启明工程”。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工信委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市林业局  市卫计委

市双创办

各县区政府

39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张掖生态产业科技创业园、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研发平台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工信委

市双创办  市农科院

各县区政府

40

全力配合省上完成军民联合创新平台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双向转化应用。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

41

落实科技人员技术入股激励政策,出台《贯彻<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推进措施》。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42

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相同相近、关联审批事项,一律对应取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不再审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平台建设。

市编办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43

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和机关群团等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

市编办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44

加快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市、县区行政权力集中公开发布,动态管理;建立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预审机制,积极推行网上行权,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实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市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中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45

加强对基层承接下放事项的培训指导,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承接服务能力;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市编办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46

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年内制定出台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管理制度。

市国资办

 

各县区政府

47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股权多元化步伐。

市国资办

 

各县区政府

48

做好需要我市承接的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改革工作。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有关企业

49

认真落实省上输配电价改革政策,配合省上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落实省上安排的食盐储备任务,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市物价局

市工信委

市质监局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食品药品监管

各县区政府

50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

51

全面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和“零收费”试点专项检查。

市物价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52

认真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创新创业扶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建立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促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53

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筛选和推介一批有较好现金流、稳定回报预期的PPP项目,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工信委

市工商局

各县区政府

54

制定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管理办法,落实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奖励政策,完善培育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融资进程。

市政府金融办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55

促进产业基金在内的各类基金快速发展,探索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扩大投入规模和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私募债券融资,支持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实现融资。

市财政局

市PPP中心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张掖支行

张掖银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56

建立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适时举办银政、银企社座谈会及项目推介会,促进政银企社协作,搭建信息共享、资金对接平台,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张掖支行

张掖银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57

配合省上完成依托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产业合作工作任务。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各县区政府

58

配合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第七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做好文化产品、非遗作品、文艺节目征集选送工作。策划举办第七届湿地之夏·金张掖旅游文化艺术节、张掖户外运动节等品牌旅游文化节会活动;策划举办以推进张掖“旅游+互联网”发展、自驾游市场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活动,注重旅游线路产品、文化旅游商品的推介营销,不断提升旅游宣传营销的质量和效果。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市商务局

市政府外事办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59

做好第23届兰洽会参会工作,及早洽谈、筛选拟签约项目,征集县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名优产品参会展销;做好民企陇上行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市招商局

市工商联

各县区政府

60

建立财源建设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财源建设扶持政策。建立财源建设奖励专项资金2亿元(其中:市级安排6000万元,甘州区安排4000万元,其余5县各安排2000万元)。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农业局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

61

着力推进金融领域改革,多层次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多机构并存、各功能互补的金融市场服务体系。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张掖支行

张掖银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62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营造人才创业环境,解决人才缺乏问题。按照《张掖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办法》,积极引进相关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放宽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条件。鼓励以院(校)地(企)合作、科研攻关、技术入股、智力入股、技术合作、项目合作、科技服务等形式进行柔性引才。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63

充分发挥县域交通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着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辐射范围广、发展潜力大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

市发改委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区政府

64

发挥农产品资源优势,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15户(其中:甘州区7户、临泽县2户、高台县3户、山丹县1户、民乐县2户)。

市农业局

 

甘州区政府

临泽县政府

高台县政府

山丹县政府

民乐县政府

65

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加快开发文化旅游演艺剧目和具有张掖文化特色的旅游“必购商品”,培育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全力打造“十大户外运动基地”和“六大户外品牌赛事”,积极开发户外运动旅游产品;积极培育景区辐射型、通道景观型、城郊休闲型、农业观光型、养生保健型等多种类型乡村旅游产品;精心打造红色旅游品牌,积极培育医养等旅游新业态,着力培育旅游投资、消费热点。

市旅游局

 

市文广新局 市体育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局

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66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开展转移就业、劳务品牌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3.3万人(其中:甘州区1万人、临泽县0.5万人、高台县0.51万人、山丹县0.58万人、民乐县0.63万人、肃南县0.08万人)。强化和提升农民工管理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67

加强县、镇、乡村便民市场建设,在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各建设1处便民市场。

市商务局

 

甘州区政府

临泽县政府

高台县政府

山丹县政府

民乐县政府

68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招引落地,全市招商引资突破600亿元。

市招商局

 

各县区政府

69

完成张掖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

 

甘州区政府

70

争取兰州至张掖铁路三四线批复实施。

市发改委

市交通局

甘州区政府

山丹县政府

71

争取张扁高速公路项目获得国家批复立项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G213肃祁公路、S237平山湖至甘州段等国省干线公路改造。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甘州区政府

民乐县政府

肃南县政府

72

做好张掖机场改建前期工作,完成山丹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市发改委

市交通局

张掖机场

甘州区政府

山丹县政府

73

加快推进黑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

市国土资源局

黑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4

大力开展强链、延链、补链项目招商,县区参加省内外招商节会不少于3次,广泛推介县域优势资源、项目,吸引客商来张投资;瞄准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精准招商、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活动不少于4次,力争取得招商实效。

市招商局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区政府

75

建立健全项目落地办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强化项目落地办工作职能,采取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定期督查等形式,切实做好新签约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市招商局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76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市发改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77

积极落实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各项优惠政策,优化政务和法治环境;推进“多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坚决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

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办公室

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78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5.5%(其中:甘州区49.6%、临泽县42.7%、高台县48.5%、山丹县46.3%、民乐县36.3%、肃南县40%)。

市发改委

市建设局

市公安局

各县区政府

79

依法制定并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的管控和指导,提高城市建设风貌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市规划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80

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全市计划治理违法建筑面积(其中:甘州区查处、临泽县查处、高台县查处、山丹县查处、民乐县查处、肃南县查处)。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执法局

各县区政府

81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建项目110项(其中:甘州区71项、临泽县9项、高台县7项、山丹县7项、民乐县12项、肃南县4项),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进一步配套完善道路、供水、供气、集中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优化城市路网框架体系;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规划局

各县区政府

82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市建设局

市人防办

市规划局

各县区政府

83

配套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收集管网改扩建,提高污水截留、收集、处理能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确保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营,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城市人流密集区建设公共厕所,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市建设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84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张掖创建。建设智慧云平台、整合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在此基础上建成智慧政务、创新创业服务系统、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城市运行及应急指挥中心)、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7项智慧应用。建成三维数字社会管理服务平台。

市信息化

工作办公室

市建设局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旅游局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双创办                       市山水文化公司

各县区政府

85

加强排水渠道、排水管网、雨水井箅等设施巡查、清掏、维修,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确保汛期城市低凹地段不积水、排水设施畅通无阻,保证城市安全度汛。

市建设局

 

各县区政府

86

加快公共交通、供水、垃圾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市建设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水务局

市交通局

各县区政府

87

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

市发改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

88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对暂不具备落户城镇条件的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建立户籍管理制度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机制,为在实际居住地城镇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公民办理居住证。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房管局

各县区政府

89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完成倪家营特色小镇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指导倪家营镇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市委农办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

90

积极开展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

市发改委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  市畜牧局

各县区政府

91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完成营造林22万亩。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原征占用管理,完成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强草原灾害防控。

市林业局

市畜牧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92

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年度建设任务;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93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在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肃南县城区长达板沟泥石流、红湾寺镇喇嘛湾2号滑坡搬迁避让、红湾寺镇油库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山丹县大马营泥石流治理项目,民乐县土沟泥石流和姚寨子村不稳定斜坡搬迁避让项目)。

市水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94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市环保局

市大气水污染

防治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95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自查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按年度任务整改到位。

市环保局

市大气水污染

防治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96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全市大气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上下达指标;各县区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大气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市上下达指标。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97

全面推行河长制,做好辖区内相应河段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及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建立各县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

市水务局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湿地局

各县区政府

98

把水环境质量目标纳入各县区政府绩效考核;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99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和尾菜处理利用力度,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40%。逐步破解农村垃圾污染治理难题,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100

加大自然保护区管控力度,全面禁止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人为活动,退化草原得到较好治理,水电开发、矿山开采等造成的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人为破坏活动得到全面遏制。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市畜牧局

连山自然保护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01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尽快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102

加强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坚决消除病险尾矿库、堆渣场、采空区等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林业局

连山自然保护

各县区政府

103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环保监管体制改革,完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市环保局

市编办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104

巩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成果,抓好工业、建筑等6大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支持有色、钢铁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清洁生产。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各县区政府

105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106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就业技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面实施招考、见习、灵活、援助、创业创新“五大”就业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按照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做好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

107

优化调整劳务输转结构,多渠道开发农民工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稳步提升劳务收入。全市输转城乡劳动力28万人(其中:甘州区8万人、临泽县2.82万人、高台县3.04万人、山丹县6.1万人、民乐县7.69万人、肃南县0.35万人)。全市完成劳务收入51亿元(其中:甘州区14.6亿元、临泽县5.1亿元、高台县5.5亿元、山丹县11.1亿元、民乐县14.06亿元、肃南县0.64亿元)。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108

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确保参保征缴率达到90%以上;做好参加试点单位和人员账户清理、试点基金清算工作;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网络对接工作。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

市地税局

各县区政府

109

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提高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认真落实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50种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在限额内按70%直补。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10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关注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启动联动机制,根据全市困难家庭情况,提出并落实好资金分配。

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

各县区政府

111

加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幼儿园园长及教师300人。完成甘州区6所学校附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转制。全市增加幼儿园园位2000个,使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8%。

市教育局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112

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其中:改薄项目59个(建设类47项,设备类12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6个。贯彻落实《张掖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师资力量。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113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张掖二中分校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市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校对校”对口支援肃南民族教育工作;完成培黎国际职业学院年度建设任务。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114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内1-2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化专业课程改革,整合职教资源,建设3个特色专业。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创建1所省级改革示范校;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新增校企合作企业5家。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政府

115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实现人间鼠疫疫情零发生和重大传染病疫情可防可控。强化预防接种工作,儿童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优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5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市卫计委

市疾控中心

市卫计委综合

监督执法局

市妇幼保健院

各县区政府

116

加快城乡养老设施建设,新建城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80个,市老年人康复中心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市民政精神病福利院年底建成运营,甘州区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加快张掖市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张掖湿地旅游中医养生康复中心试点项目及23个县级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建设(其中:甘州区5个,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各4个,民乐县4个,肃南县2个)。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居家老年人健康管理签约服务,拓展服务范围,提高居家养老健康服务能力。

市民政局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17

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和理事会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完成100个行政村、17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配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好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作。

市文广新局

市文明办

市卫计委

市体育局

市科协

各县区政府

118

全面贯彻执行《张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积极参加2017年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做好参加全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运动员选拔、注册及组织开展夏训、冬训工作。

市体育局

 

各县区政府

119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加强家庭监护监督,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临时监护等工作,逐步完善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依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益。强化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全市困境儿童进行摸底调查,立档建卡,建立帮扶机制。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

120

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示范乡镇(街道)8个、村(社区)91个、机关51个、学校40所、企业14家、家庭600个。认真实施甘肃省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助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每季度全面检查1次,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市民宗委

食品药品监管

市畜牧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各县区政府

121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切实做好宗教领域安全、维稳、信访、反恐及反邪教、反渗透工作,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80%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良好以上考核等次,培训宗教教职人员、民管会负责人300人以上。

市民宗委

 

各县区政府

122

完成省上下达临泽县D级危房改造任务。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临泽县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23

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市改造18220套,基本建成9239套,发放租赁补贴6175户(其中:市本级改造4898套,基本建成524套;甘州区改造5950套,基本建成2110套,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临泽县改造2631套,基本建成2631套,发放租赁补贴600户;高台县改造1282套,基本建成421套,发放租赁补贴455户;山丹县改造619套,发放租赁补贴1500户;民乐县改造2295套,基本建成3553套,发放租赁补贴1500户;肃南县改造545套,发放租赁补贴120户)。

市房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各县区政府

市城投公司

山丹马场

124

全面完成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住房、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建设任务,确保1142户3922人安置任务按期完成。开工建设2017年度2764户8706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市发改委

市扶贫办

临泽县政府         高台县政府         山丹县政府          民乐县政府

125

按照省上指导标准确定我市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

126

按照省上指导标准确定我市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

127

根据全省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百千万”行动,扎实做好我市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相关工作。

市残联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128

落实全省“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做好服务企业确定、服务岗位征集、组织双向对接和派遣上岗等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工作。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各县区政府

129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启动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安监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

市安委会各

成员单位

各县区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130

加强重要商品特别是肉、菜、蛋等重点民生产品价格监测和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实行政府定价权力清单制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发改委

市物价局

市工商局

 

各县区政府

131

以平安建设为主线,扎实开展维稳处突、严打整治、治安防控、规范执法等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随机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食品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农产品、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项整治和小作坊、小摊贩监管;药品生产环节乡镇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