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4〕7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张政发〔2024〕45号)要求,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21〕42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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