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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索引号
620700059/2024-0001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12-29 09:15: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修订。修订过程中,先后书面征求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经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形成《张掖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一、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

深化全市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张掖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甘人社通〔2018〕355号)进行重新修订

二、修订的依据

1.《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审委员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

三、修订的经过

修订过程中,先后征求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意见建议,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征求单位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先后征求意见建议14条、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6条,形成《张掖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四、重要条款及说明

(一)基本原则: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以及相关机构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

(三)基本框架:总则、职称评审委员、申报审核、组织评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个方面39条

(四)主要变化: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职责;二是对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运行进行进一步规范;三是对职称申报审核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四是对职称评审权限进行进一步明确;五是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监督管理;六是新增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法律责任;七是进一步明确本办法实施时限,解释权限。

原文:关于印发《张掖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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