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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36/2023-0003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8-22 15:01:26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张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张掖市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出台《应急预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规范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科学防范水电站运行安全隐患对水电站安全隐患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处突培训,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突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应急预案》。

二、出台《应急预案》的过程

在《应急预案》起草的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张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认真研究吸纳了其他省市应急预案中的做法,起草了《应急预案》并书面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执行。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求及附则

第一部分,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及事故分级,明确了预案适用于全市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第二部分,从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办公室职责、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分工。《应急预案》明确成立由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长任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明确了现场指挥部设立工作组的职责。《应急预案》明确,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四级。

第三部分,从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7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启动的具体措施。《应急预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根据即将发生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市、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据应急预案,立即作出响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

第四部分,对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应对事件发生、处置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对于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组建调查组开展调查,分析原因、认定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部分,《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队伍、物资装备、资金、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技术力量等保障小组的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

第六部分,明确了培训演练、预案修订及备案、预案实施等预案管理方面的要求。

第七部分,《应急预案》明确了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部分,明确了预案实施时间。

《张掖市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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