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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 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36/2023-0001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
生成日期
2023-01-12 15:27:16
是否有效

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省有关文件要求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反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中还存在“未建立专家管理机制、黑名单机制未有运用案例、相关制度监督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89日,市发展改革委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发函,通知六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各领域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四项制度。9月-10月份,依据省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借鉴六部门起草的制度和其他省市相关办法,起草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17日,书面征求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15个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于1031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了市场主体和评标(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18召集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11个部门、单位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对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吸纳并交我委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

意见征求阶段,共征求到相关意见建议13条,吸纳13条。

三、主要内容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共五章四十八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对《处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性要求、部门职责等方面做了说明。

第二章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部分,主要对各环节异议内容的提出和处理时限进行明确

第三章投诉的提出和处理部分,主要对投诉的受理、调查、回避、处理等事项进行说明

第四章监督管理部分,主要明确对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异议投诉事项的监管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部分,主要对办法用语的含义进行解释,并对施行时限作出明确。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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