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接续上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成果,开启新一轮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去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兰州交通大学开展了《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审定,于2022年2月1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规划》(张政办发〔2022〕23号)。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不断走向纵深。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张掖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规划期内,全市实现4.93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年均增长1.82%,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至83.36平方公里。“十三五”末,全市城镇常住人口57.94万人,城镇化率51.29%,比2015年提高9.1%,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城镇空间范围扩大,集聚人口和产业的能力增强。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推进新型城镇化中还面临着一系列客观制约因素和困难挑战,包括:一是城镇化水平不高。“十三五”末,全市城镇化率为51.29%,低于全省0.94个百分点,滞后于全国12.6个百分点。城镇空间结构规模不够合理,市场化程度低,体制机制不够灵活,生产要素外溢速度加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社会治理急需配套完善。二是人口收缩明显。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113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19万人相比,减少了6.8万人,年平均下降0.59%,在全省14个市(州)排名第十。城市对周边地区人口吸引能力较弱,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后转出农村的人口比例不高。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从各县区发展来看,全市6个县区发展差异性较大。与“十二五”末相比,民乐、临泽、山丹3个县区GDP占全市比重呈上升态势,分别提高0.72、0.31、0.47个百分点;甘州、肃南、高台3个县区GDP占全市比重呈下降态势,分别下降0.09、1.35、0.07个百分点。从城乡发展来看,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976元,比全国43834元低14858元,比全省33822元低484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0元,比全国17131元低1111元,比全省10344元高5676元,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1.81:1。四是资源要素制约发展。水资源方面,中游用水与省际调水、水资源短缺与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之间矛盾突出,地下水超采治理难度大。土地方面,根据国家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进一步趋紧,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存在较大难度。能源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市新上高载能项目,必须要拿出等量或减量转换方案,节能形势严峻,难度较大。
二、《规划》编制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基本思路和初稿,积极衔接国家、省上“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对我市规划的意见,与正在编制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了对接,并书面征求市直部门、各县区意见,吸纳了全部的合理化建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了评审,反复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严格遵循国家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工作布局和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共三大部分十一章,第一、二章综合分析了张掖市新型城镇化的规划背景,提出了未来5年张掖市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第三到九章明确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起点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高水平夯实城市创新和产业支撑、高质量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第十一章提出了加强规划实施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专篇对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关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
(一)《规划》的总体要求
明确1个总体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起点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高水平夯实城市创新和产业支撑,高质量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4个方面基本原则:立足张掖实际,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把握五个方面,一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二是优化布局、集约高效。三是五化同步、城乡一体。四是生态优先、文化传承。
确立阶段目标:到2025年,规划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城镇空间格局形成新局面、城市功能转型实现新升级、城镇制度建设跃上新台阶。
(二)《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由量变到质变。坚持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全面系统、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居住就业、在常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公平共享新型城镇化成果。
二是高起点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各县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逐步形成甘州临泽城市化地区、黑河流域农产品主产区、祁连山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进一步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支持新型城镇化向以甘州区中心城区和5县城区集聚经济和人口,推动建设用地等要素向中心城区倾斜,提升中心城区的承载力、吸引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人口、产业和资源要素向中心城区聚集。
三是高水平夯实城市创新和产业支撑。坚持把产业作为夯实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的支撑和关键,大力实施工业突破发展、全域旅游业提质增效、现代农业升级、数字经济赋能、会展产业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六大行动”,建强产业链、构建产业生态圈、培育产业集群,着力夯实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产业支撑。
四是高质量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增强城镇对人口和产业集聚支撑能力,满足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为顺利推进城镇化进程提供必要条件。
五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以“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加快补齐城乡发展短板,着力提升城市品质能级、乡村发展质量,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补齐基础设施发展短板,构建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美丽张掖。
六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地从城乡发展战略目标和人民关心的实际问题为双重出发点,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历史文化彰显,努力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更加整洁优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实现。
七是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升空间规划管理水平、理顺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发展融资综合机制。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执行能力。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对全市城镇化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辟新型城镇化项目绿色通道,精简项目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规划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坚决防止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现象。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任务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重视人才培养,完善资金保障。实施重点产业组团引才、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张掖籍优秀人才回流“三大计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培养一批专家型城市管理干部,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专业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大力培养和引进规划建设人才,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城镇建设人才整体素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财力保障。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各级财政加快调整支出结构,突出扶持重点。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一系列新型城镇化项目平稳落地。
三是强化规划管控,分类试点引导。加强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持城镇化建设管控边界的一致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规划开发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项目,努力将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系统推进城镇化试点引导,探索特色新型城镇化有效途径。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功能定位各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各类城镇,积极开展示范试点,加快推进示范城镇建设,积极为西部现代化城市建设探索可行路径。
四是严格目标考核,凝聚工作合力。把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加强对新型城镇化推进的监测和跟踪分析,动态检测和综合评估各县(区)、重点镇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同时激发全市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助推本规划顺利落实。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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