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市级政策解读

《2022-2023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620700073/2022-0021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6-21 13:50:00
是否有效

《2022-2023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和“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等涉种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2022-2023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2022-2023年种子监管执法年活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工作要求。

二、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总体要求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狠抓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工作目标,分市级目标和县区目标,最终目标是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种子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显著。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强化法律法规实施和宣传,坚决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力度;其次要加大品种保护力度,运用综合手段,严厉及时查处涉及种子新品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切实维护好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品种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品种管理,适时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有效防范侵权假冒、名不属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种子监管。首先要加强制种亲本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能动性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对亲本种子质量进行抽检,提高亲本种子的质量,降低农民生产种子的成本,提高制种产量和质量。其次要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受委托生产备案和种子生产合同等为重点,有计划开展种子生产基地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非法生产种子和受委托生产种子未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还要加强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包装和标签及使用说明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再者,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在春、秋供种季节,加大检查频次,严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经营种子的行为。还有就是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和强化种子检疫监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和《植物检疫条例》,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职,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和未按规定执行检疫规程的行为。四是严格种业执法。首先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侵犯植物品种权、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种子、非法生产玉米种子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查处结果依法予以通报,鼓励举报投诉。其次,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机制,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起来,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另外,提升种业执法能力建设,主要从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

第三部分,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工作方案》从压实监管责任,建立联动机制明确了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和查处跨区域案件的职责。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加强宣传总结的工作要求。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 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