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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2 1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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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工作直接关系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2020年5月28日颁布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从法律上确立了收养评估制度,进一步夯实了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的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全省收养登记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收养评估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切身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内容,结合我省收养评估工作实际,省民政厅出台了《甘肃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22年11月10日下发全省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内容、评估流程、监督和管理、附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我省收养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收养评估,是指民政部门对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收养评估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原则进行。收养评估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民政部门财政预算,开展收养评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明确适用范围。目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收养申请人主要包括中国内地居民,华侨,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外国人。对于不同类型的收养主体,《实施细则》根据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一是中国内地居民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收养子女的,按照本细则进行收养评估。二是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的,当地有权机构出具收养评估报告的,民政部门可以不再重复评估;未出具收养评估报告仅提供证明材料的,民政部门可以根据证明材料进行评估。三是外国人收养的,收养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的限制。故《实施细则》规定,收养继子女的除外,即不需要进行评估。

三、明确收养评估形式及评估人员资质要求。《实施细则》规定,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民政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收养评估的,应当成立县级收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收养评估小组,收养评估小组应有2名以上熟悉收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在编人员。委托第三机构开展的,受委托第三方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条件,要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跨省收养评估原则上由第三方机构开展。

四、明确收养评估的内容。收养评估内容为收养动机、年龄、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融合情况等12项,详细列举了各项评估内容的具体评估要点。

五、明确收养评估流程及时限。收养评估流程包括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一是书面告知。民政部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有关材料后,经初步审查,未发现直接违反收养法律法规规定的,书面告知收养申请人将对其进行收养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的,民政部门应当同时书面告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二是评估准备。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的,第三方机构选派人员;民政部门自行组织收养评估的,由评估小组开展评估活动。三是实施评估。评估人员根据需要,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情况。四是出具报告。收养评估小组和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评估情况制作书面收养评估报告。同时规定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融合时间不少于30日,收养评估报告应当在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之日起60日内作出。收养评估期间不计入收养登记办理期限,收养评估报告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六、明确收养评估需要及时报告情形。收养评估期间,收养评估小组或者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发现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重度残疾或者智力残疾、重大疾病,或者存在吸毒、赌博、嫖娼等恶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正与其进行融合的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等九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为了保护与收养申请人正在融合的未成年人,《实施细则》规定,对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导致正与其进行融合的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明确监督管理责任。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养评估小组的监督和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的,民政部门应当对受委托第三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明确因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敲诈勒索、隐瞒实情等行为影响收养评估工作或严重影响评估结果公正公平的评估小组、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八、关于其他事项。《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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