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水旱灾害防御救援工作机制的意见》(甘应急防汛〔2020〕19号)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救援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加快推进防汛抗旱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我市水旱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加强山洪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工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气象业务系统等运行管理工作 ,做好数据维护管理 ,巩固市级信息共享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支持各县区建立同级同步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快建设与气象、水务部门的网络信道,完善信息共享网络基础,各级气象和水务部门全面主动配合,公开数据标准和信息系统接口,提供接入方式,共同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气象水文信息等业务系统连通共享工作,实现实时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全面共享。
围绕实施实战化的应急指挥体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市应急管理局梳理雨情、水情、灾情及调度等应急管理信息层级结构,设计数据流向流程和结构体系,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市水务局、市气象局配合做好数据转换、整合、交换等共享技术支持工作,共同推进信息融合共享,逐步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市水务局、市气象局支持气象、水文观测部门按照气象水文报汛有关规定,参与做好应急部门水情信息报送、暴雨洪水调查评估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会商机制
一般会商。指定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科、市水务局防汛办、市气象局业务科为日常联络单位,交流共享水情汛情和防洪工程调度信息,分析预测雨情水情汛情,为防汛抗旱提供信息支持。
专题会商。根据工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单独或共同发起,市气象局派出专家技术人员参加,组织专题会商会,研判形势,提出专题防御应对意见。
重大会商。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或汛情险情重大时,由指挥部领导发起,召开会商会议,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分管领导及技术专家参加会商,分析研判汛情险情,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三、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市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指导县区逐级预警到位,做好预警“最后一公里”各项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行业实际,分级发布行业预警信息,落实行业预警防范措施。
暴雨分级预报监测预警。市气象局指导各县气象台站优化细化暴雨预报预警,强化实况监测,向同级有关行业、社会公众和暴雨区干部群众预警。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共同指导乡镇落实乡村信息员,确定预警联络方式,于每年3月25日前提交同级气象部门、水务部门。
山洪临界预警。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县区水务部门优化预警指标,完善预警机制,做到预警广播有效运行、预警信息到乡到村,建立与市应急部门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县区强化预警机制建设,落实乡村等基层信息员,完善乡村预警处置和应对流程。
河流洪水预警。市水务局承担主要河流洪水监测和预警工作,负责审核或授权水文机构审核,按照《甘肃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统一发布。
四、建立健全防汛隐患排查机制
市水务局指导水工程日常检查和防汛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防汛风险台账,支持市应急管理局强化风险管控业务基础;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尾矿库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防汛安全措施,相互配合支持开展水电站等非水务部门管理的涉水工程防汛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共同督促县区水务、应急部门加强山洪风险隐患排查,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山洪风险识别,完善转移避险预案等防灾基础工作。各县区要根据风险排查情况,汇总整理本县区山洪灾害风险点相关信息,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部门。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水务局指导汛期防洪工程巡查,组织开展险情初期处置工作,组建防汛抗旱专家库,提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建立行业汛情险情灾情逐级报告制度,并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汛情、险情和水利灾情信息。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启动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协调消防综合性救援队投入重要险情、重大汛情抗洪抢险,指导各县区开展防汛应急救援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建立堤防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检查巡查规范;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河流汛情和预警,督促逐级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六、建立健全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编制审批机制
市水务局组织县区水务部门做好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计划编制审批工作,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支持水电站防洪调度计划编制审批工作。
七、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机制
根据《防洪法》《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职责、河湖长制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协调推进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防汛抗旱地方行政责任人。由各级行政首长或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担任,由市应急管理局推动落实。二是水库水电站及重要河流防汛责任制。水务部门负责以大坝安全责任人、河湖长制为基础,协调各级政府落实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部门及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三是明确由县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应对工作,落实预警信息接收、逐级预警、组织转移等责任制。市应急局督促各县区以县为单元进行公示,健全山洪防御责任体系。
张掖市应急管理局 张掖市水务局 张掖市气象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