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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张掖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和推进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3/2026-0008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7-06 17:25:00
是否有效

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级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进一步细化了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计划,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任务落实。

一、把握重点原则

——坚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严禁打破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搞平均承包;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充分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

——坚持土地延包原则。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把政策关口

(一)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与延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或失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承包方已不存在的,由村集体按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分户、合户仅限于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以及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而且农户家庭成员必须达成一致意见,不得以合户之名规避集体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在普遍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基础上,依法维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及相关权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意见,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就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二)稳定农户承包地

1.严格把握“小调整”。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严控“小调整”范围。在同时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群众普遍要求调地”三个条件时,才能对承包关系进行个别调整。进行“小调整”的村组,调整方案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耕地要严格管理,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新增地源确定为农村集体所有耕地的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要依法承包到户。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3.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二轮延包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手段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继续延包到户到地。对于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原因,打破地块界限,延包时确实不能确权到户到地的,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意愿,可以确权到户不到地,但应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4.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稳定经营主体经营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强化流转土地经营权监管,不鼓励大规模、长时间流转农村土地。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对承包地权属争议、面积不符等问题建立台账,积极稳妥推进化解,确保应确尽确、应延尽延,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方力量,健全承包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把牢重点环节

(一)成立工作小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负责延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矛盾纠纷排查处理等工作。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要强化指导,确保过程规范、人选可靠。

(二)摸底核实。充分利用确权登记颁证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准确掌握各村集体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入赘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集体耕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情况,以及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

(三)制定延包方案。由农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民主协商制定延包方案,对延包重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方案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布不少于15天,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通过,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开展调查。根据延包方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在图像展示、群众清晰辨认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五)审核公示。调查成果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如有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延包工作小组应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六)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确认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完成土地确权数据库纠错和更新上传,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开展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

(七)完善证书。县(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承包方、承包地块等发生变化的,依据承包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仅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顺延的,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在原证书上标注记载并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八)资料归档。县(区)农业农村、档案主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材料进行归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四、总体进度安排

2025年启动整市延包试点。从20253月2026年3月底,利用1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2025年5月,各县(区)完成工作小组成立、摸底核实及各乡(镇)、村的延包方案制定;6月,各县(区)完成第三方公司的招标,进驻试点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外业测绘;10月底前,各县(区)完成信息审核公示、土地承包合同网签;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完善和延包资料的归档,全市延包工作基本完成。2026年3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延包工作“回头看”,做好总结评估。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适度做出调整。

延包工作完成后,如承包农户家庭成员、承包地块有变化的,按照土地承包常态化管理进行日常数据变更。

五、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延包试点的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足额保障经费,健全保障机制。县(区)、乡(镇)要逐级成立工作专班,试点村要抽调业务骨干和聘请村民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为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建立会商机制。宣传、法院、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林草、档案、信访、妇联等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形成合力,共同为延包试点工作提供坚实有力支撑。县(区)、乡(镇)、村要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公告渠道开展宣传确保延包政策真正进村入户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乡镇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他们全面准确掌握延包法律政策和工作要求,维护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要加强延包试点督导检查,确保试点工作操作流程严格规范,确保中央政策要求完整准确贯彻、延包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中共张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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