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高台县水务局及相关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跨河建设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工程建成后对河道防洪不会产生影响。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3年1月6日
高台县盐池滩50MW及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110KV
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书
(一)本项目位于高台县盐池滩戈壁荒漠地区,属于风能资源丰富的开发利用区,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对增加新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开发建设本项目是必要的。
(二)《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的相关要求,确定的技术路线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建设方案。本项目输电线路起点位于高台县罗城镇双丰村盐池滩110KV升压站,线路向东出线穿过风电场,转向东南,于长城南侧向东北跨过长城,于月牙墩(烽火台)南侧约220m处穿过山区,蟒墩(烽火台)南侧195m处跨过黑河,转向东南,于小荒墩(烽火台)西南侧约560m处,绕过烽火台向东南穿过上海电器风电场,终点为罗城镇红庙梁罗城滩330KV汇集站,架空线路路径长20.87km。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中对河道演变、近期演变、演变趋势分析成果。
(五)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关于输电线路及其基础工程防洪标准的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输电线路工程防护等级为IV级,输电线路塔基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导线弧垂设计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该项目输电线路跨越黑河、红柳沟、金沙沟、红沟百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1825m³/s、78.6m³/s、43.7m³/s、80m³/s,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1113m³/s、38.5m³/s、21.8m³/s、39.4m³/s。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综合评价成果。
(七)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八)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高台县水务局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调度。
(九)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按照属地原则应及时征得高台县水务局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动,应报市水务局重新审查。
(十)工程施工监督由高台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恢复原貌,由市水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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