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发改赈迁〔2022〕19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发挥县区易地搬迁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部门职责,加强工作力量,形成部门合力。建立部门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县区发改部门及时将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基础信息反馈涉及后续扶持工作的本级党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抓好后续扶持任务推进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领域不发生规模性、系统性返贫。
二、相关县区要对标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标准要求,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安置点全覆盖、不留空白。对自查发现的产业发展、就业扶持、配套设施、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方面问题,建立清单,边查边改,及时补齐短板,并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三、相关县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制度,对工作薄弱、不托底的乡镇和安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如在日常督查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转请相关部门查处。
四、相关县区要主动发现提炼后续扶持典型做法,加大工作总结宣传力度,讲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故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正面宣传,把后续扶持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各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发改赈迁〔2022〕194号)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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