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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东水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620700075/2022-00010
文号
张水许可〔2022〕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水保站
生成日期
2022-01-28 17:04:10
是否有效

甘州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张掖市甘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东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甘区水务字〔2022〕1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1.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09.09公顷。

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9%,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88%,林草覆盖率9%。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5.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该项目属于按照相关规划开展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张掖市水务局甘州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甘州区水务局负责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期间,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附件:《张掖市水利学会关于上报张掖市甘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东水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张市水学会发〔2022〕2号)

张掖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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