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张掖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山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审查同意书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5/2022-00009
文号
张水许可〔202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防汛办
生成日期
2022-01-28 17:02:11
是否有效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山丹县水务局及专家对你单位上报的《山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你单位临河修建山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工程建设后不会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救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接受和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

张掖市水务局

20221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