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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00046/2021-0002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12-06 18:32:54
是否有效

11月9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意见》中公众关心的有关问题,我们作了重点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中办发〔201952号),我市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总体部署,全面靠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导向,于2020年制定了我市“一城一策”方案,为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性和时效性,我们结合实际动态调整调控措施,出台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从立项、土地、规划、施工、预售、物业等11个方面强化市场调控工作,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夯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

二、主要内容

《意见》结合现阶段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共提出11条操作性强、效果突出的有力措施,包括: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培育优质产业吸引人才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落实基准地价更新制度提升住宅小区规划监管质量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大开发项目施工监管力度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广告优化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流程着力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

三、特色亮点

《意见》在保持市场平稳发展、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保障购房人权益等方面亮点突出。

一是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动态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确保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库存过高的停止或减少供地,对库存不足的增加供地,为优化房地产开发供地结构和时序提供了量化指标和参照依据。

二是政府投资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企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都要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为避免资金断裂项目烂尾,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的不予贷款,有效杜绝了市场主体利润独享、风险损失购房人承担的投机行为。

三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中减少沿街商业开发量,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用房、养老设施、幼儿园和公共厕所等标准要求提升住宅小区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是拿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公租房建设,鼓励在商品房住宅小区中配建一定比例的长租房,成立专业房屋租赁公司将部分国有企业建设的商品房投放市场用于长期租赁销售,解决新市民或购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五是将商品房预售条件提升到地上规划建筑主体封顶,有效降低项目烂尾风险,缩短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限,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是加大房地产虚假广告查处力度,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发布(预)销售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进行处罚,杜绝低于成本价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实际销售状况分户交存,取消不动产首次登记整楼核验程序,企业不再垫付未售房屋资金,切实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有效化解了长期不办理权属证书的难题。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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