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36/2021-00044
文号
张发改价格成本〔2021〕3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价管科
生成日期
2021-11-23 15:10:57
是否有效

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

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行为,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6〕259号)有关要求和相关企业的申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0.55元(不含电费)。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电电价和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