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品牌战略,建设质量强市。按照“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增强质量认证创新活力,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全市质量认证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质量认证的影响力和社会采信度进一步增强,质量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产品100%取得认证证书;到2020年底,全市获得的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由现有的580张增至680张以上,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由现有的279家增至350家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获得的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800张以上,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达到4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引入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工具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改造提升,积极与专业机构、行业协会联合开发追溯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质量管理工具,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各行业具体要求相结合,积极运用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开展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学习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全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规模以上企业“主力军”作用,以政府质量奖评审、甘肃名牌申报为抓手,落实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参与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宣传培训、诊断咨询等,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3.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提高玉米制种产业发展水平,应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生产加工现代化水平,做强做优制种产业。重点在特色农畜产品,肉食品加工、果蔬加工、乳制品加工、中药材产业以及现代物流、住宿餐饮、金融服务、房地产、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建立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措施,推行企业承诺制。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大力支持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建设,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大力推进质量认证实施
5.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内农产品认证证书增长25%。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保护,实现区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开展创建活动,甘州区、民乐县在已获批“甘肃省首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县)”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鼓励有条件县区申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示范区”。规范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管理,推动有机产品产业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助力农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助力生态环境建设。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强化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意识。围绕低碳节能、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硅铁产品、硅酸盐水泥等高耗能生产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节水产品、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的指导,加快节水灌溉产品升级换代,选择社会影响广泛、节水潜力大、技术成熟度高的节水产品,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的开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7.健全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监管。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模式,运用“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APP”,建立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和监管信息。探索建立证后监管、行业管理信息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约束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的从业人员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严格依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强化对电线电缆、安全玻璃、防火门、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信息技术设备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强社会宣传,使生产者、销售者能够自觉做到不出厂、不销售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消费者不购买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全面实施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抓好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机构监督管理。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县区和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基层日常巡查、抽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与环保、工程、公共卫生、疾控、职业卫生健康、机动车、农林、司法鉴定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对机构资质与资格合法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项目符合性、报告规范性、设备准确性、人员能力等进行检查,督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有效。(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强化认证活动执法力度。运用“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更新体系认证企业监管名录,按照认证机构对强制性认证、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认证活动计划进行事中事后检查。发挥认证行政监管对违规认证活动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净化认证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1.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机构改革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各级和各类业务相同、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进行横向、纵向整合,适度提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集中度,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大做优做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筹推进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对质量工作的领导组织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本方案实施。各县区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加强质量认证体制机制建设,加大推进力度,抓好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综合保障。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支持政策和鼓励措施,鼓励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予优先配套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规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各种传播方式,开展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企业和产品,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合理引导生产消费。
(四)加强督促检查,实施考核评价。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汇总梳理质量认证体系进展情况,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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