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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关于高台县摆浪河水库2021年度防洪调度计划的批复
索引号
620700075/2021-00045
文号
张水许可〔2021〕1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4-19 16:09:31
是否有效

高台县水务局:

你局报来《高台县水务局关于上报高台县摆浪河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报告》(高水发〔2021〕43号)已收悉,经审查复核,现批复如下:

一、摆浪河水库设防标准

水库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洪水设计,洪峰流量为228m3/s;五百年一遇洪水校核,洪峰流量为398m3/s。

二、汛限时段和度汛指标

摆浪河水库汛期5月1日至9月15日。

2019年9月26日,摆浪河水库发现塌坑险情,随后对塌坑进行抢险修复。2020年2月,张掖市水务局组织高台县水务局、甘肃省张掖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和专家对《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摆浪河水库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审定,评定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9月30日,省水利厅及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相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指导水库抢险,根据水库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及专家意见,本汛期内汛限水位暂定为2351.4m。在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前严禁超此水位蓄水,待除险加固完成后将蓄水鉴定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上报市水务局重新确定汛限水位。

三、水库洪水调度程序

汛期在正常来水情况下,严禁超汛限水位2351.4m蓄水;在水库上游发生洪水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向市、县水务局报告水库水情,并严格按照水务局的调度指令进行水库蓄、泄。

四、水库洪水调度权限

水库控制流域内发生设计标准以下洪水时由水库管理单位和高台县水务局负责调度;发生设计标准洪水时由高台县水务局调度;发生校核标准洪水时由市水务局调度;发生超标准洪水由省水利厅监督调度。

五、水库安全行政首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

水库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每年进行公示,各级责任人要在5月1日前上岗到位,汛前高台县水务局要组织对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高台县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并对水库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六、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洪抢险方案,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高台县水务局要督促新坝水利管理所按照国家防办印发的《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和《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细则》,抓紧修订完善摆浪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的规定,在汛前储备种类齐全、数量足够的防汛抢险物资,认真落实抢险队伍,保证抢险应急需要

张掖市水务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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