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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掖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59/2021-00004
文号
张人社通〔2021〕9号
关键词
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人才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张掖市;技能;岗位;培训;技能劳动者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生成日期
2021-01-13 10:33:11
是否有效

张人社通〔2021〕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张掖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张掖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年)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42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字〔2019〕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技能人才为根本,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发展壮大、提升整体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技术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技能劳动者结构布局。到2023年底,全市计划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3万人左右、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00人左右。培养或引进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1000名左右。全市累计建成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市级、140个左右县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10家左右企业创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企业新型学徒600人左右。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基础

1.支持企业建设平台。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要设立职工培训机构,将生产岗位和培训机构组成系统的技能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设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2.推动校企合作。企业可选派优秀技能人才参与技工院校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将企业需求融入技能人才培养环节,拓展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来源。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市内所有企业需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岗位,原则上每年安排企业职工总数2%的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育。

3.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对接全市产业布局和技能人才培养需求,严格落实技工院校招生备案制,规范技工院校招生秩序。支持技工院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做好技工院校服务管理工作,落实中职学校免学费等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待遇,深入实施“2+3”和“五年一贯制”的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把技工院校打造成为培养技能人才的“蓄水池”。

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培黎职业学院、张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和技工院校开展职工培训、师资培训、虚拟仿真实训,建设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区。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推送30—50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全省职业技能竞赛、20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

(二)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5.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为目标,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方式,对“两后生”、退役士兵、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6.加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对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结合全市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四个百万”工程、“六个区域特色产业”、“八个生态型产业化项目”、全域生态旅游、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项目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7.持续推进专项培训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扩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大力开展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实施农村转移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研修提升和市外培训,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三)完善技能人才使用体系

8.拓宽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增加技能等级层次,针对优秀技能人才探索设立首席技师等岗位,改变技能人才职业等级“天花板”现象。调动广大技能人才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促进技能人才在本职岗位长期稳定工作。打通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9.促进合理流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跨企业、区域、行业、体制的流动机制,提升技能人才配置效率,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突破。

(四)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10.坚持科学评价体系。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点考察技能人才的职业道德,将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贯穿技能人才评价全过程。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11.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职业标准体系,完善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评价方式。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开展行业企业自主评价试点工作。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深化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

12.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坚持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相结合、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相结合、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的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要求;对复合型技能人才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的要求,使技能人才评价更加贴近岗位实际。

(五)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13.落实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加大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持续提升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评选中的推荐力度,提升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

14.提升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鼓励和推广以高技能人才命名的先进操作法,大力开展技能成果评选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创新创效奖励机制,持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创新创效扶持力度。关心高技能人才身心健康,扶持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形成全社会尊重、重视高技能人才的氛围。

15.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在基本工资制度基础上,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依据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实行年薪制度,为高技能人才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技能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每年组织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分析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各行业技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政府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大力扶持公共实训、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政策宣传,帮助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劳动者用足用好政策。宣传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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