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和相关材料。
联 系 人: 王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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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3.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4.农业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
5.全市农资打假工作信息员登记表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日
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农村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粮食安全这条主线,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新机遇,以两个“三品一标”为主攻方向,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全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抓好春耕备耕所需农资供给的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力争全年重大案件查处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案件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维持率均达到100%。使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不断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农业执法监管原则,运用于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推进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通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实行违法案件网上移送和监管;健全农资追溯体系,推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发建设农资可追溯信息平台,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上传工作,推动农资可追溯信息对接试点;加强农资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拓宽案源渠道,狠抓违法案件查处,以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机、兽药、饲料“七大品类”为重点,深入重点区域,延伸产业领域,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一)重点对象
1.种子:深入开展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种子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依法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劣充优、纯度不够高、超范围经营、未经检疫私自调运、未经申报擅自调运、假冒伪造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和调运检疫证编号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马铃薯、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和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许可,依标生产,诚信经营。全面加强转基因生物监管,以杂交玉米种子为重点,实行全生育期检测,全过程覆盖监管。
2.农药: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无证经营、非法生产经营高毒、禁用、限制使用农药,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擅自扩大登记范围、未按规定建立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推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限制使用农药销售流向,做到限制使用农药流向可追溯。
3.肥料:加大肥料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未经登记、假冒伪造登记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包装标签不规范和夸大宣传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肥料产品违法行为,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格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判定原则,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同时,加大对项目招标采购肥料的监管和抽检力度,对于低价中标的肥料,要进行不同批次随机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录。
4.农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 毫米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六大行动”加强耕地农田、地埂渠沿、乡村道路、河沿河滩、房前屋后、村庄院落等废旧农膜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田或者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膜的违法行为。
5.农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机、标识标签不规范、无出厂合格证、鉴定登记证、农机推广证或证件不齐等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各农机经营门点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合格经营许可证、是否具备进货销售台账、是否盗用冒用不合格零配件、是否非法拼装改装农机设备等违法行为,定期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6.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加强对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兽药行为;重点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违禁兽用药品、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证、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严查未按规定建立出入库信息和用药记录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强化兽药行政执法。
7.饲料: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行政执法和质量抽检。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产品虚假标识、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化学物质、掺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领域
1.热点区域:对农资质量抽检、生物转基因排查、市场监督检查、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等热点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生产基地着重开展行政执法。
2.重点区域: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主产区为重点区域,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和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深挖农资制售“黑窝点”。
3.互联网领域:加强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监管,落实网络农资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开展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重点关注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微信等公共服务平台及农药企业自营平台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农药,严厉打击互联网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互联网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和全链条打击。
4.“两个百亿级产业体系”示范区域:以提升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水平为引领,广泛开展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领域的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为蔬菜经济作物和畜禽养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5.国家级种子基地:持续实施“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张掖)专项治理行动”,高度关注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保存,重点开展张掖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区域内的转基因检测排查。
四、实施步骤
(一)3月5日—3月13日,各县区公开农资打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根据各自方案,做好专项治理行动前期工作,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二)3月13日—4月30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整治行动,4月7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批发(零售)市场、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是种苗市场整顿,并于4月14日前上报治理情况报告。4月中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督查,通报反馈督查情况。
(三)5月1日—9月30日,围绕开展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调查处理上级交办案件线索。各县区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四)9月30日—11月20日,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农资失信企业名单。各县区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查处的涉农案件进行督查,通报办案情况。(适时举办农业执法及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五)11月底前,组织召开2019年市际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局际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农资打假工作经验。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农资打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手棋,是检验“三农”工作的试金石。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一手抓改革,配人员,强队伍,一手抓农资打假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在农资打假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部署,周密安排,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覆盖检查监管,不留死角,净化市场。
(二)突出重点,靠实职能职责
按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非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秩序整治行动”由市种子管理局牵头,“全市无证经营农药专项清查整顿行动”由市植保植检站牵头,“全市肥料生产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由市耕地质量建设管理站牵头,全市涉农违法案件查处办理的督查指导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肩负起农资打假监管的主体责任,全力开展好辖区内“打假治乱”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行动顺畅,治理效果明显。
(三)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市、县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分类建立健全“两库”(监管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被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市级由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各县区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资打假过程中的抽查、检查和执法活动,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司法部门,用足用活法律法规授权,分类查处涉农违法案件,采取联合办案、协查办案、移送办案等方式,建立“单一农资违法行为全市联查联办”机制 、“涉农违法案件全链条查处”机制和网络平台的协作机制,溯源打击,震慑违法。
(四)主动作为,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人员管理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人民观”,彻底摒弃为规避责任而工作的消极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健全完善农资打假监管执法全链条责任倒查机制和“一案双查”制度,对于发生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发现线索、发现线索不报、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查处不力、人情监管、暗箱操作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为痕迹而工作”等形式主义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认真落实,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区)要确定专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及时进行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3月、6月、9月和12月)当月的10日前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报表,并于6月底和12月底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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