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620700135/2023-0006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1-18 14:53:16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市退役军人局编制 2022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表。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退役军人领域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在完善体系建设、强化文件管理、深化“五公开”建设等方面不断推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 1037 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网站发布信息共计675条,(公示公告39条,工作动态304条,文件及解读20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8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和推送信息422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 49条,疫情防控39条,工作动态信息304条,日阅读量达1158人次,在公开范围、规范流程等方面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规范公文发文前公开属性审核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和发布后读网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网站政策文件公开,及时更新本单位法规政策文件及解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栏目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完善和维护,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策信息,统筹各级服务中心站服务大厅为主渠道,发放退役军人政策、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等各类政策宣传册页3万余份,做到多渠道主动公开; 在公众号下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特别策划三个子栏,在政策法规子栏下设置退役安置、就业创业、英烈褒扬、优待抚恤挂接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在工作动态链接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及工作咨询电话。在特别策划子栏下挂接全国最美退役军人、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张掖最美退役军人及张掖英烈链接。在微信公众号开播“军”字特色栏目4个,刊播《红色短视频展播》10期、编发《老兵故事》3期、《别样“战场”的老兵风采》乡村振兴篇5期、《第二届“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展播》8期、编发主题学习系信息《【听报告、谈体会、话担当】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5期,【退役军人就业岗位】专属招聘信息6期及退役军人就业岗位招聘信息10期、编发有关退役军人政策及解读信息49篇,以上信息以专题形式集合呈现,全方位公开公示退役军人工作动态信息,真正为军人、军属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领导机制、职责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规范;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征求退役军人对涉及优待抚恤、就业创业等相关政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举办“信访接待开放日”活动,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建立考核通报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和政策解读,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群众较为关注的政策上,需要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在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重要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抓好社会关切日常回应和政民互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持续规范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