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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112/2023-0001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6 16:52:00
是否有效

民乐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电子版已在民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smlgovcnzfxxgk/)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民乐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64424904,电子邮箱:zhengwugongkai6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民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平台建设,有效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日读网、周督促、月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按照新《条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民乐县2022年工作要点》,对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和安排部署,通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牵头责任单位,确保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有序推进。全年共开展读网抽查48次、月反馈12次,季通报4次,并对存在的问题适时反馈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情况。坚持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六稳”、“六保”、规划纲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多渠道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054条,其中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61条;采取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32258条;借助电子显示屏、公告公示栏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91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张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并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有效的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今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现已全部按期予以答复。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建设”的建设要求,参照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在保障常态化公开栏目设置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增“助企纾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村(居)务公开”等21个栏目,至目前,全县183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已全面完成,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进一步得到增强。

(五)解读回应情况。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做到了政策性文件起草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有效地解决了部门单位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回应、澄清了事情发展的真相,消除了不良疑虑蔓延发展。全年共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75份,回应社会关切1017件。

(六)专区建设情况。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和镇便民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并悬挂了政务公开专区标识,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查询机、资料架等设备,为办事群众免费提供复印、政府信息查询、事项办理等服务,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3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争先进位,开创新局。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培训工作,提升各单位业务工作人员能力与素质,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分类体系,推进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优化政府网站展示效果,提供更为全面的展示界面、更为准确的检索功能、更为便捷的下载服务,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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