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67/2022-000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粮食和储备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1-30 09:55:0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坚持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根据分工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依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办公楼一楼大厅公示栏、一楼公开大屏幕等渠道,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保障、优质粮食工程、重大项目推进、三公经费公示等重点工作,开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规范。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及时发布与群众相关的政务信息,推进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21年我局栏目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向市政府网站推送信息47条;开展政策解读信息1条;2021年无群众网上咨询、举报、投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领域不宽泛、公开内容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等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以改进。一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流转时间节点,做到应公开的尽量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效率。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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