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6/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1-10 21:03:36
是否有效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提坚持党组统一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科室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年内2次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专题会议6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动落实。

二、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新思路、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政务督查程序和方法,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计算机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了领导牵头督查、督查结果登记、督查工作联动等制度,并将政务督查结果作为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年度考核、评优晋等年度评价指标的重要依据,使政务督查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四办要求,在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标示服务制等公开办事的基础上,在办公楼设置意见箱,制作办事指南和“三公”经费开支信息公开栏,拓宽群众知情参与的渠道。

三、一是全面公开各类政务。坚持把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相结合,把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干部人事、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开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信访事项等内容,只要不涉密均列入公开范围,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在信用张掖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许可信息695条;在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政务服务事项3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3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每月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通过全国网上信访系统和中国张掖门户网站受理、办结信访案件385件。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建立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事项要求,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5类185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和公示的基础上,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单位自查、统一汇总、逐项甄别的工作要求,清理出行业公共服务事项18项,已全面向社会公示。三是强化信息平台应用。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要求,全面部署了平台信息录入、应用等工作,确保数据库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21年全市新增建筑业企业318家,其中新增总承包企业25家、专业承包企业2家,劳务企业291家,另由市外转入本地15家总承包企业,142家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全市建筑业企业总数达到866家(国有、集体企业31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393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家、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96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295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36家,施工劳务企业437家。利用“张掖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送关于行业发展、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四是及时公开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1年我局承办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要求,加大办理力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实现了走访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按期完成率、办理结果公开率均为100%的目标。

四、始终严格贯彻《张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制度,公布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在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服务环境,简化了办事程序。深入推进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承诺,坚持“部门围绕窗口办、窗口围绕企业转”的服务宗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政务氛围,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政务大厅窗口受理1195件次项,其中:施工图审查备案274项,建筑面积416.65万平方米,总投资2722425.27万元;完成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共755人次,申领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1016人次(二建在省厅办理);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入户登记149完成竣工验收备案5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迁入、变更709,审核通过475家。其中:新增总承包企业25家、专业承包企业2家,劳务企业291家;另由市外转入本地15家总承包企业,142家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受理审核人防易地建设项目46项,办结41项,发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41份;受理审核人防同步建设项目12办结6项并发放《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许可人防工程建筑面积40748.54平方米。建设局窗口全年保持大厅优秀窗口之荣誉,每季度都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年内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1件,提起诉讼案件1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

发件数

本年度废

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六、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对外宣传力度不够。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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