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6/2021-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1-29 17:25:00
是否有效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对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面复、回电、致信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二)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年内2次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专题会议6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动落实。

   (三)细化信息公开内容。2020年度在信用张掖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条,行政许可信息548条;在张掖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政务服务事项4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处罚1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2项;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每月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通过全国网上系统和中国张掖门户网站受理、办结案件185件。按照建立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事项要求,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5类109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和公示的基础上,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单位自查、统一汇总、逐项甄别的工作要求,清理出行业公共服务事项18项,已全面向社会公示。2020年,我市共有536家企业在平台上注册了企业信息,上传一级、二级、三级资质证书共611个,在系统中录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入库建造师2519人,专业技术人员798人,现场管理人员12797人,技术工人10637人;办理了6家省外企业进甘登记利用“张掖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送关于行业发展、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四是及时公开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0年我局承办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件,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要求,加大办理力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实现了走访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按期完成率、办理结果公开率均为100%的目标。

    (四)优化服务环境,搭建良好信息公开工作平台。2020年,政务大厅窗口受理3688件次项,其中:施工图审查备案265项,建筑面积436.03万平方米,总投资2189122.07万元;完成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共755人次申领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1016人次,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入户登记13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5项,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483项,审核通过284项;完成人防易地建设项目审核51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验收核算21个,发放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2项,许可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0092.01平方米,审核人防同步建设项目3个,总建筑面积538640.68平方米。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5项,建筑面积17.3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6221.96万元。建设局窗口全年保持大厅优秀窗口之荣誉,每季度都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年内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1件,提起诉讼案件1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

548

8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34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4

6

行政强制

0

31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人防易地建设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106.8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586

5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586

58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六、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工作,强化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培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理顺信息公开的处理程序,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建设信息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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