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1/2020-0005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7-03-06 16:05: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张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张掖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现将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张掖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张掖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委将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制度文件列入干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的有效开展,我委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及程序等作了明确和规范,自觉接受来自各级党政组织、人民群众、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规范。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要求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信息,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举报。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规范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委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学习贯彻力度,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理念,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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