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1/2020-0005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6-03-04 09:25:00
是否有效

2015年,我委在市信息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网站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高度重视。委党组多次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机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从资料采集到信息公开,做到专人负责,领导审阅、签批,确保信息数据准确详实。三是拓宽渠道。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扎实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政策法规》等资料,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政策的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实际工作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学习不系统、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够到位;二是对外宣传深度、广度不够。针对存在问题,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靠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布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